台湾宪政史上第三次罢免总统案不成立

【新唐人】星期五,湾宪政史上第三次罢免总统案在立法院院会进行记名投票,立法委员总额218人,同意票只有118张,未达到三分之二门槛所需的146票,因此,罢免总统案不成立

台湾罢免总统案,星期五进行记名投票,发出一百三十一张选票,同意票一百一十八票,不同意票一票,无效票十二票,未达到三分之二罢免门槛,罢免总统案不成立

台湾立法院长 王金平:“决议罢免总统案未获得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之同意,罢免总统按不成立。”

民进党籍八十三席立委都未进场投票,台湾团结联盟籍十二席立委行动一致,在选票上贴上“建立制度,尊重司法”字条后投下无效票。

台联立委喊口号:“建立制度,尊重司法。”

对此,台湾总统陈水扁回应,这就是民主,民主不外乎自由和法治,因此,大家对总统有不同意见,可依宪法程序提案罢免,但一切要依照法治精神和宪政秩序进行,不能有任何逾越或违反。

新唐人电视 台记者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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