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轮功抗议案 无律师被迫开庭

【新唐人】两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的抗议案9 月25日分别在新加坡初级法庭和高级上诉庭进行庭审。因被告的辩护律师拉维身体不适住院,高庭上诉法庭同意庭审延期,然而初庭法官则拒绝被告的延期申请,限定次日继续庭审。国际法律专家朱婉琪指出,初庭法官的决定是不公平的。

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表示,他们的律师–拉维在各种不公平的对待及压力下,身心疲惫而病倒住院。医生已开出证明说明他目前不适合出庭。被告学员因此而希望法庭延期审讯。

新加坡高庭上诉庭在获知律师住院后,同意将庭审展延至10月16日。

同一天下午,初庭法官西瓦尚慕根(SivaShanmugam)接受控方检察官夏宏俊的意见,不因辨方律师的病假而延期。

涉案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律师在各种压力下生病了,这不是我们的错。我们要求延长日期找律师,但是呢,法官不允许。”

国际正义司法协会理事,朱婉琪律师出席了当日上诉高庭和初庭的听证后,表示初庭法官拒绝延期的申请是不公平的。

国际正义司法协会理事,朱婉琪:“新加坡初级法庭可以枉顾被告应该有辩护律师的权利。让这些没有法律知识的被告要赶快在一天之内找到新的律师,不然的话就可能要自辨。”

另一方面,朱婉琪律师也对控方检察官设法让没有法律知识的被告自辨表示震惊。

“新加坡所训练出来的检察官竟然会跟法庭讲说:被告的法轮功学员可以到联合国发表新加坡政府迫害法轮功的言论,为什么不可以在法庭上面自辨?我想一个学过法律的人都清楚,到联合国出庭听证,讲自己所遭遇到的迫害,以及在这个法庭上需要高度的法律的知识跟诉讼技巧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两件事情。检察官居然在法庭上面做出了如此的陈诉,我想我个人对于所谓的新加坡是民主法制的国家,感到了非常的惊讶。”

目前,被告的学员还在请求初庭延期。

新唐人记者林一新加坡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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