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
为中国新疆农业大学乙肝学生李艺,提供法律援助的张元欣律师,24号表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是属于宪法的权利,学校强迫患有乙肝的学生休学,是违宪的行为。张律师希望透过媒体的报导能激起社会各层对这种问题的重视。下面请看本台记者的采访报导:
去年11月,新疆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分别对92名和64名,被检验出为“乙肝感染者”的入校新生,做出强迫休学的决定。新疆农业大学学生李艺23号指出:学校起初只说要她搬出去住,到了11月就强迫她休学。李艺拒绝办休学,她咨询过张律师后,又去看过许多肝脏方面的专科医生,最后决定对学校提出告诉。
【李艺:因为我觉得如果不打(官司)的话,可能就永远没有机会回来上课了。我问问张律师以后,又看了一些医生啊,说了一些它的传染方式吧,然后就更了解一些,我觉得学校这样做好像不太合理,然后就决定打这个官司了。】
据张律师指出:虽然这个案子目前法院并没有判决,也且听说,也不让新疆的媒体报导;但就李艺已经回到学校上课这点看来,这个起诉案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张元欣律师: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样别人才能帮助你】
张律师认为,由于中国社会普遍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使得像乙肝患者或爱滋病患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张元欣律师:最主要的这个歧视,政府起了很坏的表现作用,我想这个是最主要的,而现在就是企业和学校这块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倒希望有关媒体啊,社会各级啊对着他们进行高度关注。】
新唐人记者 林慧心 伊屏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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