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官裁定大选无效

【新唐人】泰国宪法法庭在星期一(5月8日)作出裁决:上月大选不符合宪法,泰国应当举行一次新的大选。

星期一(5/8)泰国宪法法庭法官以八票对六票裁定上月大选不符合宪法,同时法官以九票对五票裁定应当举行一次新的选举。

今年一月,他信总理家族出售秦那越电信集团股份一事在泰国引发了公愤,秦那越集团是他信担任总理之前创建的家族商业集团。

由于泰国出现敦促总理下台的大规模公众示威,泰国总理他信在2月宣布举行解散议会,举行4月2日的选举,此大选导致他信总理被迫下台,并使泰国议会陷于瘫痪。

由于4月2日选举的投票率较低,泰国下议院的500个议席席位因此未能填满。

根据泰国法律,泰国议会必须在大选后30天内组成新政府,但法律也规定,除非下议院的所有500个议席都被选出,否则不能组成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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