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月11日日本法轮功学员就中共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及中共驻日本大使馆对在日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侵害一案,向大阪高等法院再次提出起诉。
去年4月日本法轮功学员在大阪地方法院,就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及驻日中国大使馆,对在日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侵害提出了民事诉讼。10月地裁以不属民事诉讼管辖权范畴为由予以驳回。11月法轮功学员向大阪高等法院再次上诉,今天1月11日是向高法递交诉状。之后在法院记者俱乐部举行了记者会见。原告方律师德永信一先生就再次上诉的理由加以了说明,同时呼吁不要无视这种国际犯罪案例并强调了司法的使命。
德永先生: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中国人的问题,这是在日本发生的人权侵害,应该认知这一事实,作为日本人我认为是有责任的。面对独裁中共,法轮功学员的勇气鼓舞了我,我只是在帮助他们一起来寻求正义。
新唐人记者李华,和田日本大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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