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台湾发生了第一起现任国家元首败诉的案子。连战、宋楚瑜对于去年立法委员选举前,陈水扁在造势晚会上的319“柔性政变说”感到不满,控告陈水扁。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布陈水扁败诉,认为总统是国家机关,没有言论自由。
这是台湾发生的第一件现任国家元首妨害他人名誉赔偿诉讼成立的案件。
时间回到去年立法委员选举之前,陈水扁在造势晚会上说有人要进行柔性政变。连战、宋楚瑜认为受到影射,一状告上法院,控告陈水扁侵权,要求要赔偿连宋二人各一块钱,并且要在中国时报、联合报、自由时报等三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一天。台北地方法院22日宣判照准,陈水扁总统败诉。
法官认为,言论自由属于人民享有,总统为国家机关,不能享有言论自由。
总统律师则说,他们掌握相当多的证据,陈水扁并没有发言不当,将会上诉到底。
本案在台湾内部引起广大讨论,目前还在发酵当中。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05/12/22/a37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