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新加坡法轮功滨海公园案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因向人们讲诉迫害真相被新加坡警方控上法庭并被判罚款。一位当时在现场练功的学员指出警方曾更改她的口供,同时并强迫他做控方证人。
发生在2003 年2月23日的滨海公园案,当时在现场练功的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戴素莲,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况。她说本地学员自99年8月开始每天早上和下午都会到滨海公园练功和派发资料。偶尔会有警察来抄查身份证。案发当天,她们不但被抄了身份证,警方还说要控告他们非法集会。同年3月2号,她们被招去中央警署录口供。一年后的4月29日,警方再次要求他们前往警署。
戴素莲说她发现警方曾更改她上一次的口供。
法轮功学员戴素莲说:它是写说我看到黄才华和小程在那里发资料。那我就告诉警察说,我记得很清楚,练功我们是闭着眼睛的,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不可能讲这样的话的。结果那位警察同意说他会删掉那番话。
对于警方这种草率的做法,她表示担心。
戴素莲说:我就觉得好像有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因为去年我录口供后他都没有给我一份记录。这一次他也没有给我记录,但有叫我签名。
她表示后悔在没有多加考虑的情况下就签了名。
法轮功学员戴素莲说:我打电话给才华才知道原来他们各被控8项和7项,我真的有受骗的感觉。
其后在04年11月18日,她被通知要出庭做控方证人。
戴素莲说:你一定要出席,否则会用拘捕令来抓你。我觉得很纳闷,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我连作证人不做证人的选择都没有。
戴素莲说如果政府真的了解到法轮功是什么,就会对他们的行为感到放心。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新加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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