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继两年前3月发生的一宗著名的诬告阻街案后,香港法轮功学员再度面临阻街罪名的指控。案件在星期二(3╱8)正式聆讯时,被告学员否认控罪,其后主审法官以身体不适为由,将案件重新排期至7月8日进行聆讯。
香港法轮功学员再度被控告阻街的案件,3月8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正式聆讯,由被告学员进行自辩。此案件在2月17日第一次出庭应讯时否认控罪。
案件发生在去年12月31日下午,一批法轮功学员照常在深水步地铁站外,靠近花槽的地方摆放展版与横幅,向公众派发揭露中共迫害的真相传单,进行和平申诉。4时左右,两名警察突然来到,声称收到有人投诉,指学员摆放出来的小桌子阻街,并抄下现场一名学员莫仙群的身份证号码。大约半个月后,她便收到了法庭的传票。法轮功学员指出,他们在宽阔的人行路上一旁摆放占地甚小的物件,不可能构成阻碍,显见这宗案件有诬告成分。
被告学员莫仙群说,她在深水步地铁站附近派发传单,其间都有不少警察前来询问,也都了解他们是自发性的向民众讲真相。
香港法轮功学员莫仙群说:“我觉得呢!我自己在这�讲清真相已经4年了!都不存在阻街,是警察诬告我,我很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所以我自己答辩。”
在上午出庭答辩时,莫仙群再度否认控罪,主审裁判官将案件押后,到中午时分,以自己身体不适为由,将案件从新排期至7月8日进行聆讯。这是99年7月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在中共控制的香港第二次被控告。对上一次发生在02年3月,当时在中联办外和平请愿的学员遭到警方拘捕,其后更被强加阻街等项罪名。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05/03/10/a26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