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香港法轮功学员正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去年突然对他们取消交流会场地租约的一间酒店作出无条件赔偿,并指出该酒店要求不能向外公布事件的附加条件,违反言论自由和社会公义原则,不能被接受。
这是香港法轮功学员首次用小额钱债的形式提出诉讼,寻求纠正法轮功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事关去年2月15日,香港喜来登酒店(Sheraton Hong Kong)在法轮功的心得交流会召开前一星期,突然以保安理由,取消双方在两个多月前签订的场地租约,令到交流会的召开和安排都出现困难。事后酒店答应赔偿,但法轮功学员拒绝接受他们提出的附加条件,即不能向公众以任何方式提及本事件。星期四早上此案开始预审提讯,酒店方面仍然坚持之前的附加条件,案件需要两个月后再次提讯。
出庭的香港法轮佛学会代表黄洁仪说,这个附加条件是违反言论自由和社会公平的原则。
香港法轮佛学会代表黄洁仪:Sheraton毁约这件事,他肯赔偿5万,表示他们知道自己理亏,但他用5万块钱做封口费,我们完全不接受。
她又质疑酒店提出的所谓保安理由后面的真实原因。当时港府刚刚推出23条立法草案,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很多团体都感受到沉重压力,事件又是在他们通知警方有关活动后的第二天发生,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她表示法轮功团体索赔合情合理,不但是要求弥补损失,更重要的是令酒店当局及整个社会明白这种做法是对一个修善而和平的群体的伤害,实质上也是为中国大陆江氏集团延伸其迫害推波助澜,希望犯错的人今后不要再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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