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香港律政部门决定不检控前财政司长梁锦松“在公职中行为不当”,理由是对他加税前买车是为了避税,缺乏足以合理定罪的理由。但民主阵营认为当局的决定难以令人信服。
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公布增加汽车首次登记税前买车,涉嫌触犯“在公职中行为不当”罪名,今年年初在社会上引起震动。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星期一宣布,决定不对梁锦松提出检控。这个决定得到曾与梁锦松共事的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接纳。江乐士解释,律政司长授权予他做决定,是想避免令人觉得有偏袒的可能性。
江乐士说他做出决定前,曾征询过两位资深大律师的意见,不予检控是基于整体证据未能证明梁锦松在今年一月购买新房车,是故意及蓄意避税。当时梁锦松解释买车是为了照顾妻子产子所需。两名资深大律师虽然确定表面证据成立,但都认为不存在合理定罪的机会。
对于梁锦松买车后没有在行政会议上申报利益,则被认为至多只是想避免尴尬。
被问到为何不由法官来决定有罪与否时,江乐士看来语带怒意。
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表示:“我们是守门员。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做出一个评审,然后呢!根据我们的判断和我们的经验,做出一个判断,是否有合理判罪的机会。”
虽然法律界人士对政府的决定比较认同,但民主阵营表示,表面证据成立却不提起诉的结论,不能令人信服。
民主党主席杨森说:“只因梁先生当时在行政会议不申报是避免尴尬,这一点连梁先生自己的辩护律师都没提出过的。”
近日扬言要脱离执政联盟的民建联也要求政府解释,为何表面证据成立却不足以成功起诉。
行政长官董建华发表声明表示尊重律政司长的决定,而立法会议员则决定再第二天一个特别会议上,继续提出质询。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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