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继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的法轮功学员先后以群体灭绝罪起诉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准备起诉江泽民的案件也引起了加拿大社会的关注。
针对中国政府四年来持续镇压法轮功,而法轮功学员在国际间以法律途径寻求正义公理的行为,加拿大国会议员Stockwell Day认为,“当个人的自由和基本人权被侵犯时,使用包括法律的种种方法以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是正当且非常重要的。”
他说﹐即使是国家的领导者也不能因此而豁免刑事上的罪责。“领导者必须负起责任。”
对此一说,居住于多伦多,曾向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为法轮功学员递交诉讼案件的律师Joel Etienne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他认为“法律基本的原则是建构在没有人可以毫无理由地蓄意伤害他人的基础上。”“相对于权力的就是责任,如果执政者不履行责任,不保护无辜的人民,则法庭将会让你负责。”
新唐人记者谢佩蓉发自加拿大多伦多的报道。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03/09/04/a7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