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代表香港法律界的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接受本台专访时表示,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不是以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权利,而是透过法律去行使权力减低及收窄人民的权利。
谈到香港回归后的六年间,在法治方面的变化,吴霭仪觉得回归以后法治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整个法治的水准下降,不依照原则,令法律界很担心。尤其在立法方法上,政府给自己很大的权力,强行通过一些法例,特别是在23条立法上。吴霭仪说:最主要的原因是香港现在的政府好像不太明白法治的要求是什么,他以为有法律,以法治港,用法律来统治人民已经做到法治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我们最大的打击,当然是在1999年时人大释法的风波,终审法院做出裁决之后,香港特区政府都可以要求人大常委会来解释,推翻终审法院的裁决。
记者提到去年有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和平静坐却被告上法庭的事件,她指出法治最大的原则是保障基本的人权自由,特区政府常常以为法治和人权是对立的。吴霭仪说:譬如公安条例,警力过大的时候,警权过大,人们的和平集会自由须受到警方批准的限制,若缺乏一个通知,这个后果会很严重。我们时常要求政府修改这些法例,他们都不答应。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缺乏一个制衡,政府任意运用权力的时候,包括警权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个制衡的力量。
吴霭仪很痛心香港回归后,司法制度丧失在国际上的威信,和法治精神锐减。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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