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男子冤獄21年 獲賠逾580萬人民幣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1日訊】內蒙古赤峰村民周永剛被判死緩入獄21年後,證實是一起冤案,日前證實獲國家賠償580萬元(人民幣,下同),創下冤案賠償金額最高紀錄。

周永剛案辯護律師孫闊12月19日對媒體證實了上述消息。

早在1988年7月,內蒙古赤峰村兩名女子慘遭姦殺,周永剛首先發現屍體,但警方認定系周永剛作案,並在當年12月將其逮捕,後被判處死緩。那時,他和妻子剛剛完婚5個多月,且妻子已懷有身孕。

周永剛服刑期間,多次寫血書申訴。其家人也不停地四處申訴。直到到2009年12月,周永剛走出赤峰監獄時,他已服刑超過21年4個月。

2018年5月,周永剛委託北京闊達律師事務所孫闊律師作為代理人,向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再次申訴。

2023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高院認定該案證據不足,改判周永剛無罪,至此,周永剛已經蒙冤35年。

今年5月,周永剛向內蒙古高院遞交《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他的律師孫闊說,35年間周永剛及其家人堅持申訴,終於等到內蒙古高院的無罪判決,內蒙古高院本月與周永剛就國家賠償達成調解意見,總計賠償周永剛被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80萬元,創下迄今為止中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

孫闊表示,周永剛已拿到了這筆賠償,下一步還要申請啟動對國家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追責。

中共治下的重大冤案,屢禁不止。在周永剛案之前,內蒙古還發生過一起被判死刑的冤案。

1996年6月,內蒙古呼格吉勒圖被以故意殺人罪、流氓罪,判處死刑,並於同月10日被執行死刑。8年後的2014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再審後,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受害人家屬獲贈205萬餘元。

另一起死刑冤案發生在河北省,1994年8月,當時石家莊市西郊一塊玉米地裡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隨即,聶樹斌被警方認作嫌疑人,1995年3月被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

2005年,在聶樹斌被執行死刑10年後,真凶落網並認罪。2017年3月,聶樹斌家屬獲賠268萬餘元。

1993年12月,時年26歲的江西男子張玉環被指控殺害同村兩名男童。1995年1月,張玉環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再審後宣判張玉環無罪。至此,張玉環失去自由已近27年。同年10月,張玉環獲賠償金496萬元。

張玉環曾表示,他當年被警方認定為疑犯後,曾遭到6天6夜的嚴刑逼供,包括拳腳和木棍毆打。期間,他還被兩隻狼狗撕咬,下體受傷。他的獄友清楚看見他大腿上缺失一塊被狼狗撕走的肉。

(責任編輯: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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