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農民工討薪 律師被判4年 辯護人:司法炮製冤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1日訊】12月20日,山東律師高丙芳因代理農民工討薪被控虛假訴訟,遭山東泰安市岱嶽區法院判刑4年,引發大陸律師界憤慨,其代理律師說,此案是山東司法機構炮製冤案錯案。

據大陸新京報報導,判決書顯示,高丙芳虛假訴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本案的第二被告、第三被告,案涉工程的兩名包工頭米某某、陳某某犯虛假訴訟罪,被判緩刑,高丙芳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高丙芳代理律師張新年律師當天在微博發文說,失望至極,還說,「庭審過程中還原的事實,竟然在判決書中沒有任何體現!」、「高丙芳律師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至少超過了中國90%的律師!她如果有罪,中國律師幾乎都有罪!山東省三級法院和三級檢察系統的一些不學無術的人徇私枉法,欺上瞞下,炮製冤假錯案已經到了不可理喻地步!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知名律師王才亮律師在微博發文說,泰安岱嶽區法院對高丙芳律師是「歪判」,並說,結果對他來說,「一點都不意外,因為從他們逮捕高丙芳律師開始,就預設了這個結局,因為他們需要掩蓋在這起冤案當中有人拿了黑錢的事實」。

王才亮律師說,這個案件五次開庭,他去旁聽了三次,對於案情可以說是有了基本的了解,他說,「我關心這個案件是一因為每到年終,農民工欠薪的問題就十分突出。欠薪的老闆逍遙法外,而法院把為農民工討薪的律師關進了監獄,這還有天理嗎?」

微博網友批評說,「已經不是正常的社會了」、「惡意欠薪無罪,幫助討薪者犯罪,無恥到極致。披著狼皮的幫凶!」「垃圾時間」、「還去奢望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網絡截圖)

公訴人帶著保鏢和防暴盾牌進法院

據張新年律師介紹,開庭當天,岱嶽區檢察院公訴人被兩個檢察院警察護送進入法院,警察手上還拿著防暴盾牌。後來在辯護律師的提出異議後,法院安保人員才把這些警察趕出法院。

(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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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說,「這是做了多少虧心事,這樣膽戰心驚的?」、「檢察院這麼心虛嗎?」、「不自信的表現,做了壞事怕被害才會這樣(迫害妄想症),如果公平正義的做事情就不必這樣。老話講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律師代理農民工討薪被控罪

據之前報導,該案的起因是泰安高鐵新區英雄山小學東校區校舍工程的承包。2017年,山東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將案涉工程承包給泰安市粥店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築公司將工程全部轉包給無施工資質的趙某。

此後,趙某將案涉工程的一部分又分包給米某,米某再將一部分工程分包給陳某,陳某僱用了農民工進行建設。

在此過程中,農民工被拖欠幾百萬工資。米某被趙某拖欠了432萬餘元工程款,但還是自掏腰包,墊付了農民工的工資。

米某多次以農民工的名義去清欠辦信訪,後經清欠辦人員介紹找到了高丙芳,高丙芳以75個農民工的名義向岱嶽區法院提起75件訴訟,起訴陳某和粥店建築公司支付260餘萬元勞務費。除一人撤訴外,其餘74份判決中岱嶽區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泰安市中院維持了原判。

不料,時隔不久 ,情況發生了反轉。岱嶽區檢察院提出再審意見、山東省檢察院抗訴,岱嶽區法院、山東高院均分別撤銷原判。

公訴機關指控,高丙芳和包工頭米某、陳某捏造農民工工資未得到清償的事實,以農民工名義起訴,致法院判決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連帶責任,作出多份錯誤的民事判決,嚴重侵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涉嫌虛假訴訟罪,建議量刑3到7年。

2023年3月,高丙芳首次接受公安機關訊問,並被取保候審,之後,高丙芳被逮捕。

2023年11月12日、13日,該案開庭審理,庭審中,高丙芳堅稱自己對米某已經付清農民工勞務費事先不知情,堅持自己無罪。

之後該案開庭5次,期間,代理律師張新年還被法官趕出法庭。

張新年律師在一次庭審後在微博寫道,「目前的現狀是,包工頭不僅幾百萬打了水漂,還正在面臨將禍及其子孫後代的刑事責任!更荒唐的是,還把一位優秀的女律師也拉下水!」

「試問,如果可以這樣干,今後哪個包工頭還會墊付農民工工資?哪個律師還敢代理此類案件?哪個民事法官還敢判弱勢群體在同類案件中勝訴?受此錯誤判決的指引示範效應,今後包工頭不敢墊付農民工工資,律師不敢代理此等糾紛,民事法官也不敢站在受害群體一方,勢必造成更多的農民工權益受害」。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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