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民企高管遭遠洋撈捕 「指居」期間死亡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9日訊】北京一家遊戲公司總經理邢燕軍2023年底被內蒙古警方「遠洋捕撈」,今年4月3日在指定監視居住的地方非正常死亡。內蒙古警方近日撤銷案件,因為「沒有犯罪事實」。但邢燕軍為何非正常死亡,目前還沒有說法。

12月6日,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左旗公安局(下稱 「新左旗公安」)對「競技聯盟德州撲克APP涉嫌開設賭場」案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原因是沒有犯罪事實。不過案件當事人之一的邢燕軍今年4月3日早上,已經在指定居住房間內非正常死亡

事件在網上引發關注,警方「遠洋捕撈」、民企高管「指定居住期間死亡」等成為關鍵詞。

邢燕軍今年47歲,生前是優友互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2023年11月8日,邢燕軍等的北京「優友互動」的14名員工被新左旗公安跨省抓捕,關押在新左旗看守所,罪名是「涉嫌開設賭場」。同年12月15日,新左旗檢察院認為此案證據不足,因此決定不批捕。但新左旗公安只釋放了兩人,將邢燕軍等12人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名義繼續變相羈押。2024年4月3日,邢燕軍在指定居住房間內「非正常死亡」。

邢燕軍的哥哥邢躍軍5月在網絡發帖說,邢燕軍死亡後,家屬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接到公安的通知,而是在當天傍晚通過各種途徑才打聽到死訊。公安聲稱邢燕軍用運動褲的彈力繩褲帶自縊,但家屬認為,邢燕軍的死存在大量疑點,要求調查,追責。

邢躍軍提出多項質疑,其中之一是呼倫貝爾市對本案是否具有管轄權?

前北京律師、民陣加拿大主席賴建平:「因為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的管轄原則最根本的是叫犯罪行為發生地。那麼,這個公司註冊在北京,它的總經理邢燕軍他戶籍所在地,他的慣常的居所都在北京。所以我們就看不出任何的情節跟呼倫貝爾有什麼聯繫。」

被抓人員家屬曾提出,本案涉嫌「遠洋捕撈」。所謂「遠洋捕撈」就是地方公安為了逐利跨省執法,抓人,查封、凍結甚至劃轉他們的資產。近年來隨著地方財政愈發困難,各地司法機關「遠洋捕撈」的現象泛濫。對民企的營商環境,企業家和員工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傷害。

中國公民法庭律師組負責人梁少華:「所謂的遠洋捕撈,到外地去抓企業,這兩年越來越多了。在這種經濟下行的情況下,很多公安機關確實在做一些這種事情,來謀取更多的收入。這也跟中國警察管理體制有關係。中國公安局,甚至一個縣的公安局,它都可以到外省去跨省抓捕,並且不經過所在的省,不經通知就可以去。」

另一項質疑是,新左旗檢察院已經作出了不批捕決定,公安為什麼要對邢燕軍等人繼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賴建平:「中國的檢察機關總是傾向於有罪推定,但是這一次(新左旗)檢察院認為這個案子證據不足沒有批捕,那麼就說明在這個檢察院看來,邢燕軍的行為是不構成罪名的。那麼最後為什麼新左旗的公安還要進行變相的繼續的拘押?我認為唯一的解釋就是這個公安機關它辦了錯案,他們下不來台。」

根據最高檢察院2014年《偵查監督部門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答》,「如果檢察院認為不符合逮捕條件而決定不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就不能直接變更為監視居住。」

梁少華:「監視居住本來應該是你在家裡監視居住,但是中國普遍運用在特定場所監視居住,也就跟之前中共對官員實行的雙規類似的一個東西,那其實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監禁。在拘禁過程中,在監視居住過程中,不管是刑訊逼供或者其它方式造成嫌疑人死亡,這種負責監視居住這些人,肯定是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邢躍軍的其它質疑還包括:新左旗公安局是否存在玩忽職守?房間裡真的沒有監控嗎?邢燕軍死前有沒有遭受刑訊逼供?等等。

此前家屬和律師奔走於新左旗和呼倫貝爾市的各個部門,但沒有人願意接待他們。案件撤銷後,12月14日代理律師表示,涉案財產已經解封。對於邢燕軍非正常死亡,將結合家屬意願進行追責。

編輯/尚燕 採訪/常春 後製/王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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