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人遭跨省抓捕 控訴南寧警方以刑化債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2日訊】一名福建商人到廣西南寧投資經商,與當地的合作方發生經濟糾紛後,被南寧警方跨省抓捕,商人家屬控訴南寧警方「遠洋捕撈」「 以刑化債」。一名法律人日前發文,講述了這個案例的來龍去脈,呼籲防止警權濫用。

中國一名法律人日前在「中國觀察」發表了一篇題為《法律圈2024年度流行語是不是:以刑化債遠洋捕撈》的文章,講述了一位福建商人在廣西投資數年後,因與當地的合作方發生經濟糾紛,竟遭南寧警方跨省抓捕的遭遇。但這篇文章發表後不久即遭刪除。

根據文章所述,在廣西投資經商的福建商人嚴國才,今年11月8日遭廣西南寧警方以「涉嫌詐騙」的罪名從福建漳州抓走後,他的家人在互聯網上公開控訴南寧市公安局武鳴分局刑偵大隊「以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充當失信被執行人打手」,與當地公司老闆潘某貴串通誣告嚴國才,涉嫌「遠洋捕撈」 「以刑化債」。

家屬控訴信局部內容。(網頁截圖)

據嚴國才家屬回憶,嚴國才2016年經人介紹與廣西「盲人老闆」潘某貴結識,其後兩位老闆就開始合作做生意。嚴國才的企業所經營生產「優質單板」,藉助潘某貴在廣西市場的「渠道優勢」進行銷售。初期雙方合作愉快掙了錢,於是二人進一步加深合作,一起投資木業公司。

但合作三年後(2019年),雙方開始在分紅等事宜上發生分歧,最終合作關係破裂。嚴國才為了收回自己先前投入的投資款而訴諸法律,雙方對簿公堂。2022年至2023年期間的4份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涉案的木業公司應向嚴國才的公司支付供貨款,而潘某貴對此債務應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並判令潘某貴退回嚴國才的投資款,總計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

但潘某貴對上述判決不服,拒不執行,因此被法院下了強制執行令。

其後,潘某貴向武鳴區警方報案,堅稱自己名下的木業公司曾開具5張匯票,價值200多萬元,用於支付嚴國才公司的貨款,但嚴國才不承認有這部分付款,因此潘某貴控告嚴國才「詐騙」。武鳴警方隨即宣布對此「立案偵查」。

嚴國才及其公司隨後也向武鳴警方報案,控告潘某貴及其公司涉嫌「合同詐騙」。但武鳴警方對於嚴國才方面的報案決定「不予立案」。

嚴國才認為,潘某貴在武鳴縣提起「虛假民事訴訟」,串通當地公安以「刑事手段干預民事糾紛」,對自己以「詐騙」的 罪名進行刑事立案,就是為了幫助潘某貴及其代言的當地官員利益集團「以刑化債」,不執行前述民事判決。

為此,嚴國才向南寧市公安局武鳴分局進行了投訴,要求撤銷相關的刑事立案,制止刑偵大隊濫用公安職權的行為。不料,南寧市公安局武鳴分局把嚴的投訴材料轉送給了被投訴的刑偵大隊,並於2024年10月11日給嚴國才發送了一份《專門程序處理告知書》,稱該局將「按照法律程序處理」。換言之,南寧公安局武鳴分局決定,讓被投訴的刑偵大隊「自我調查」。

 

(網頁截圖)

其後,嚴國才於11月8日被武鳴公安以「涉嫌詐騙」的罪名從福建抓走,帶到廣西進行羈押。而武鳴區公安分局向嚴國才家屬發送的《逮捕通知書》,落款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逮捕通知書落款「倒簽」的情形,讓嚴國才的家屬對此案的程序合法性產生了質疑。

針對這起案件,發表上述文章的法律人在文中直言,「以刑化債」和「遠洋捕撈」應該被列入2024年的年度流行語,因為這兩個詞的背後,有成千上萬企業家的心酸和眼淚,以及千千萬萬法律人的擔憂與憤怒。

文章最後呼籲南寧警方至廣西警方能夠重視這種情況,「嚴格排查有無『以刑化債』問題」,並確保警權不被濫用。

文章寫道:「作為司法機關,你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案子,背後更是有著許多職工的工作和家庭生計。」

(責任編輯:何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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