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行長周清玉獲刑15年 國開行高層集體淪陷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05日訊】中共國家開發銀行(下稱「國開行」)原副行長周清玉受賄近七千萬元(人民幣,下同)。今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罰金共520萬元。近年來,國開行高層頻頻落馬被查,先後已有至少7名「金融虎」被抓,該行高層集體淪陷內幕引起外界關注。

星期二(11月5日),中共吉林長春中級法院宣判國開行副行長周清玉受賄案一審,以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兩罪並罰,判處周清玉有期徒刑15年,罰金520萬元。

周清玉被指控在2013年至2023年,利用其擔任的國開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等職務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承攬、企業經營、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743萬餘元,退休後也未停手。

據法院公告,周清玉到案後供出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並「揭發他人犯罪行為」,被認定「有立功表現」,因此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國開行成立於1994年,是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中長期信貸銀行和債券銀行。長期以來,這家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國有大型開發性金融機構,已成為中共權貴的「提款機」,餵肥了一大群 「金融虎」。

據公開的資訊,自從2010年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益國因貪腐被判死緩以來,國開行有多名高層涉貪被抓。其中包括:

國開行創行元老,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監事長姚中民,受賄3619萬餘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國開行原董事長胡懷邦,受賄8552萬餘元,被判無期徒刑;國開行原評審二局資深專家張林武,2021年1月11日被抓,2022年6月被雙開,至今未公佈審判情況;國開行原運行總監章茂龍,2021年4月19日落馬被查,至今未公布調查結果;國開行原副行長李吉平2024年3月13日被中紀委查辦,同年8月被正式逮捕,案件至今仍在辦理中;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用生今年7月18日因涉嫌受賄罪,在吉林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周清玉則是於2023年5月19日被查,同年12月14日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旋即被正式逮捕,今年6月14日開庭審理,11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

稍早時候,一位資深銀行業內人士在接受陸媒《中國經濟週刊》的採訪時直言:「在銀行業內,國開行的一些官員在政策性銀行的名義之下,堂而皇之地搞利益輸送,通過濫貸牟取各種個人利益,貸款對像往往是各種與達官顯貴有聯繫的平台,這已經是心照不宣的祕密。」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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