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0月31日訊】四川雅安漢源縣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曹培剛,因組織賣淫罪被判刑3年,緩刑5年。消息一出輿論譁然。網民紛紛指判罰太輕,這種判罰等於侮辱老百姓智商。
據中國財新網報導,10月29日,曹培剛的辯護律師向財新網證實,該案二審維持原判。曹培剛被認定從賣淫的洗浴中心獲利中分得1.12萬元,判決對1.12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並處罰金3萬元。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裁判文書顯示,四川雅安漢源縣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曹培剛因協助組織賣淫罪一審獲刑3年,緩刑5年。
漢源縣政府駐地在富林鎮。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2019年10月,富林鎮最西側的幹道,當地人稱「八號線」的黎州大道,一家「蝶浪洗浴中心」在383-385號開業。地圖軟件顯示,該地址距離漢源縣公安局富林派出所僅500米。
據證人證言顯示,洗浴中心的經營者包括曹培剛的妻子,身為縣政法委副書記的曹培剛,不僅是其保護傘,還從這家洗浴中心獲取利益。
法院對曹培剛只判緩刑,未判實刑,引發外界質疑,不少大陸網民對中共當局這種所謂的「反腐」表達嘲諷。
有人說,「這反腐反的是?」「這充分體現了我們的制度優越性。」「這麼大的保護傘,竟是緩刑。」「這不是犯罪?這也能緩刑?」
還有人質問,「這不是充當違法犯罪分子保護傘嗎?就這麼個,協助組織賣淫罪就算過去了???」「這都能緩刑,判緩刑的理由是什麼?」「我感覺這是在侮辱老百姓智商。」
(責任編輯: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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