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0月29日訊】近年來,中共地方政府財政緊張,為「創收」放縱公安「異地辦案」,跨省搶劫民企財富的現象日趨嚴重,也被外界稱作「遠洋捕撈」,僅廣州市就有近萬企業受害。廣東等多省市為維護自身利益而紛紛出招反擊,各地公安及政府之間的內鬥公開化。
一份今年4月中發布的《廣東省情內參》(下稱《內參》),近日在中國的網絡社群中被曝光,公安打著異地辦案的幌子「搶劫」外地民企,以及由此引發的各地公安及政府之間的內鬥,由此進入公眾視野。
這份《內參》披露,近年來,深圳、廣州、東莞等珠三角城市,已成為異地執法的高發地區。僅廣州一地,2023年以來就有近萬家企業遭遇「異地執法」,而且大部分案件都「明顯帶有逐利動機」。《內參》稱,廣東省的互聯網業態公司,因遭受異地逐利性執法而「生存難以為繼」。
根據《內參》所述,河南省焦作、商丘兩市的公安局,曾聯合出動1600多名警力,到廣州市對壹健康集團旗下的子公司進行「遠洋捕撈」。壹健康稱,已有數百名員工接受警方訊問,有數十人被刑拘。雖然涉案總金額只有60多萬元,但河南公安先後凍結該集團64個帳戶,凍結資金7.58億元,導致該集團上市計劃「泡湯」,「企業瀕臨破產」。
所謂「遠洋捕撈」,指的是司法機關在利益驅動下,異地抓捕民營企業主、查封外地企業財產,打著司法的幌子行搶劫之實的行為。「遠洋捕撈」與「以刑化債」,被外界稱為利用公權力搶劫民營企業財產的「雙惡」。
中共公安的這種做法由來已久,但最近兩年,隨著各地方政府財政匱乏日趨嚴重,「遠洋捕撈」的現象迅速氾濫。而遭受「遠洋捕撈」的民企所在地,政府財政收入也因此變相被其它省市搶奪。一些省市出於保護地方財政收入的動機,開始針對「遠洋捕撈」行為出台新措施進行反擊。
例如:廣東省政府發布公告,明令省公安廳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形成聯動機制」,對其它省市到廣東「異地執法」的行為進行監督和限制。新的政策規定:未經廣東省公安廳核准,不允許「異地執法」的公安凍結廣東省民企帳戶;針對生產運營設備等經營性財物,「若無直接證據證明涉案,不得輕易查封」。
前不久,浙江新湖集團被湖北一縣級法院判罰沒收百億元資產後,杭州市一派出所就在轄區內的所有企業張貼布告,宣布「反非法入企辦案」。
更早些時候,中國知名的小商品集散地義烏市的市地方政府,就曾於2020年4月份針對「異地執法」行為公開發布了一份「辦案提醒函」,警告外地公安,在異地辦案時如果過度執法、選擇性執法,當地公安將「不予支持,並報上級部門」。
對於上述現象,資深財經評論人士蔡慎坤本週二(10月9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直言,「遠洋捕撈」 是地方政府耍無賴的一種表現,說明各地財政問題非常嚴重,「已經招架不住了」。他說,許多地方財政連給公務員發工資都成問題,「整個政府機器運轉都出了問題」,而各地執法部門都有任務,「他們必須要搞錢,稅務要搞錢,各地企業主的錢都被盤剝得差不多了」 。
中國互聯網相關報導下,中國網友對此也議論紛紛:「這跟土匪綁架有何區別?」「都是借著幌子行齷齪之事」「野狗與家狗斗膽鬥勇,獵手檢肉。」「 有錢時作秀,沒錢時搶劫,套路!」 「這只是開始,經濟越差,打擊越多,逼迫他們轉移或倒閉。」
有江西宜春網友留言說:「這個方法抓貪官到蠻好。」
一位內蒙古巴彥淖爾網友則評論道:「這種行為比黑社會更可怕。以執法者的姿態去去公開擾亂外省的企業的正常經營生產,這本身就是一種破壞行為。」
廣東網友寫道:「當一個國家或社會,以利益立場作為衡量正確對錯為標準的時候,就不要去說誰對誰錯了,也沒有什麼公平正義文明之說了,站在它們的立場,一切做法都是『偉大光明正確』的決定選擇!」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