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無過期? 加州立法統一效期標籤格式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0月03日訊】走進超市,食品效期標籤的用詞至少有50種,讓消費者眼花繚亂。近期加州立法規定這類標籤必須統一。

從牛奶、雞蛋到麵包,不同食品上的日期標籤,並非都能讓人一目瞭然。

上週末(9月28日),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通過全美第一個「食品日期標籤」改革法案AB 660。

AB 660法案,要求2026年7月1日起,所有食品製造商,必須統一使用同樣的產品效期詞彙。

如果要表達產品何時使用品質最高,必須寫「Best if Used By」,「此日期前使用最佳」。如果要表達何時使用品質最安全,就要寫「Use By」,「此日期前使用」。

常見的「Sell By」「此日期前出售」標籤,也將被禁用,減少混淆消費者的可能性。

根據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受到這類標籤影響,全國有近20%的食物浪費,而單單在加州,每年就有約600萬噸還可以吃的食物被丟棄。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郭約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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