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民眾被抓後身亡 死後5天仍在「搶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9月16日訊】近日,一位鄭州民眾披露,她的丈夫幾個月前被警方抓捕,短短幾天就身亡,遺體上有多處傷痕。更離奇的是,丈夫死後5天,「搶救」費用仍在增加。

大陸「白鹿新聞」9月14日報導,北京民眾常濟淙因為合同債務糾紛,於3月27日被河南鄭州警方跨界抓捕,幾天後就身亡。

常濟淙的妻子介紹,丈夫患有嚴重的心臟病,被警方帶走的第二天晚上,她趕到鄭州給丈夫送藥,之後得知丈夫昏迷不醒,在醫院ICU搶救。

4月6日凌晨,醫院宣布常濟淙身亡,9天的搶救費用高達29萬餘元。

蹊蹺的是,根據醫院出具的《院前急救病歷》和《院前急救情況記錄》,常濟淙在被送入ICU搶救前多次「心跳驟停」,他死後遺體被送到太平間,死後的5天內又增加了22項「搶救」費用。

根據院方出具的《臨時醫囑單》,常濟淙死後第五天,院方還在給死者「注射」葡萄糖液等藥品,做心肺復甦、心電圖檢查。

此外,任海雲發現丈夫的脖頸處有深深的勒痕,身體背部有大面積淤青,左腿也有明顯的傷口,懷疑丈夫死前遭受過酷刑。

大陸高校法學教師李女士說,中共執法部門違法抓人,民眾遭受酷刑致死的案例並不少見。

大陸高校法學教師李女士:「這個事件中的違法的地方太多了,包括你比如說他隨意的把這個債務糾紛轉成了這種刑事處罰,另外的話,這個警察本身他沒有拿這個傳喚證。還有呢,就是醫院呢在這個人死亡了以後呢還要進行「搶救」,就是中國現在的話整個司法過程中呢,就是非常的為所欲為。」

大陸民眾馮先生說,現在經濟全面下滑,中共執法部門都在以「執法」的名義撈錢。他舉例說,一位朋友開大貨車送貨,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攔上,說他的貨車超載要罰款,但車上根本沒有貨,只有幾袋雜物。

大陸民眾馮先生:「你說一個箱貨,你說就三袋東西,他(交警)說是超重,又不是很重的重金屬,它就是以這種形式,就是變相敲詐。」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唐穎、李酈、鐘元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