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9月13日訊】週四(9月12日),中共貴州省公安廳前黨委委員陳罡,因受賄、洗錢、非法持有槍枝、彈藥,被判刑七年。同一天,雲南省原副省長張祖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據明慧網報導,張祖林任職位期間,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週四,貴州省黔南州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貴州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陳罡,受賄、洗錢、非法持有五支槍、732枚彈藥,判刑七年。
陳罡曾在貴州省軍區政治部、遵義軍分區政治部,以及安順軍分區任職,隨後任貴州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省紀監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察組組長。陳罡去年八月被調查,今年一月被雙開。
陳罡曾任職的貴州省公安廳,參與迫害法輪功,受到「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
同一天,雲南省原副省長、原麗江市市長、昆明市市長、市委書記、玉溪市委書記張祖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據明慧網報導,張祖林在麗江等地職位期間,參與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對游全明、肖丹鳳等法輪功學員遭判刑、迫害,負有責任。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田原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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