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圓:「欲加之罪」何時了?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一直利用刑法三百條即「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加害善良,然而這條罪名完全是欲加之罪,因為所有支持這條罪名的所謂法律依據和證據全是強加的,儘管當時全國人大在審議時已經明確將法輪功排除在X教之外,儘管法律界正義人士多次指出當局執法大錯,儘管受難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在講清這個法律真相,但是邪惡的中共610依然操控公檢法司機械的運用此罪名陷害善良,二十五年來從未停止,欲加之罪何時了?

元凶江澤民利用中共暴政發動迫害法輪功滅絕運動後,作為中共的最高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全國人大,不得不倉促召開人大會議,制定通過了《關於懲治X教的決定》(下稱《決定》),在此《決定》通過出台前,全國人大當時完全否決了一名人大代表侯宜賓的《關於認定法輪功為X教的提議》,以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義認定法輪功不是X教,後來全國人大又修改刑法,增加了刑法三百條即「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條款。

全國人大當時出台《決定》又修改刑法,真正的立法意圖是什麼呢?一是法輪功不是X教,二是中國若有X教就繩之以法。所以這就是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共喉舌媒體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的原因,既然如此,那中共的公檢法司為什麼違背最高權力機關的意圖,長期以來仍然將刑法三百條施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呢?這不是強加之罪嗎?

中共的公檢法司在作案過程中,僅有的一條法律依據就是兩高的司法解釋,以此支持刑法三百條加害法輪功學員,且不說兩高是濫權立法,或者直接違反憲法這個母法關於信仰自由的法律常識規定,就其司法解釋的次數和內容來看都是非法的,假設司法解釋能成為迫害法輪功法律的話,就非同兒戲,但兩高的司法解釋前後已經進行了五次解釋,有這麼不嚴肅的法律嗎?

關鍵的問題在於,兩高司法解釋裡面根本就沒有出現法輪功字樣,所以解釋的再完美也是徒勞的,因為嚴重違犯罪行法定原則及政教分離原則,更嚴重的是,兩高居然將對X教的認定權這個本是司法機關業內資權,完全授權給市級公安國保,任憑國保胡作非為,陷害善良。可能兩高對自己的解釋行為失去了再解釋的信心,乾脆全權推給公安,自己留條後路。所以兩高的司法解釋是違法的,內容是非法的,根本不是法律依據,沒有法律依據支持的罪名,那不是強加之罪嗎?

那麼,公檢法取得的那些所謂證據如人證、物證、事證等,是不是能支持罪名呢?更不能,一個基本的事實是,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以此作為自己處事為人的標準,這不是真正的大好人嗎?中共官方的最初調查也認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做好人有罪過嗎?在遭到中共無理迫害後,他們為了訴冤尋正義,不得不走上和平理性講真相之路,這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為嗎?依法信仰,合法訴冤,究竟破壞了那一條法律實施?那中共公檢法人員在法庭上出具的所謂證據是從哪裡來的?都是不法人員逼、騙、誘、編、湊來的。如山東臨沂市血站法輪功學員馮貴春在去年被國保綁架構陷時,警察為了騙得口供,對她說「只要簽了字,中秋節就放你回家,如果不簽就等著判刑」,後來把抄家來的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非法進行案件認證,湊合成一部分所謂證據,加上只有舉報人名字不見舉報人的所謂人證等,在今年對她進行多次非法庭審,最後仍然以刑法三百條祕密枉判馮貴春四年重型,庭審中辯護人提出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公檢法始終不敢,如果當庭啟動這一程序,庭審枉判馮貴春的所有證據都是非法證據,都將被排除。

公檢法持有的都是非法證據,怎麼會支持罪名?硬把連證據都不支持的罪名扣在善良人身上,顯然是強加之罪。

那公檢法陷害無辜真正的依據是什麼?是謊言,就是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時,信口雌黃說法輪功是X教,中共喉舌立即跟風報道,加上江澤民爪牙們鸚鵡學舌,四處宣傳,居然成為公檢法加害善良的所謂法律依據,真是荒唐至極。

所以這場運動完全是江澤民個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利用中共暴政又假以法律之名發動的一場政治滅絕運動,而公檢法的行為於法相悖,於理相反,於公權相背,不僅沒有真正的履行執法公職,反而淪落為暴政工具,其行為完全是以辦案為掩蓋進行的違法犯罪,成為中共殺人的劊子手,不僅羞辱踐踏了人類真正的法律,還觸犯了國內所有的法律和國際法中的反人類罪。

江澤民的狡詐手法,並不是其發明創造,中共在歷次運動中都是以謊言暴政進行政治迫害的,江澤民故伎重演,只不過將運動表演的更狡詐、流氓、惡毒罷了。但江澤民與中共這次卻選錯了對象,以往運動中,中共滅殺的對象都是社會中的平常之人,往往在很短的時間內達到政治運動目的,而這次面對的是一群信仰「真善忍」大法大道的廣大群體,是上天眷顧厚愛之人,所以運動實質是中共與神佛相鬥,人能斗過神嗎?最後的結局必定是中共獲罪於天遭天懲,天滅中共。

其實法輪功學員不是沒有給迫害者機會,他們每次在被抄家、綁架、審訊、構陷、開庭、枉判、上訴、投獄時,不斷的申訴鳴冤,都在給公檢法司人員改過自新機會,法律界正義人士不斷指出中共這種欲加之罪行為,也是不斷給枉法者改過機會,但中共依然我行我素,充耳不聞,繼續操作欲加之罪迫害善良。

這是因為夜郎自大的中共,信奉的是無神論唯物論,它以為憑藉其強大的暴政力量,加上第二大經濟體的支撐,征服手無寸鐵的修煉者應該易如反掌,所以不相信天滅中共會如期到來,一直不收手迫害認罪伏法。

但天滅中共真實不虛,二十多年來,那些執迷不悟的迫害者不是一一遭到各種形式的惡報了嗎?許多要「永遠跟黨走」的惡徒不是陸續走(死)了嗎?特別是在針對中共而來的新冠瘟疫中,許多追隨中共的各類專家、學者、教授、名人、軍兵、官員等,不是已經和正在被大疫帶走了嗎?目前,中共內鬥激烈,經濟趨崩,腐敗糜爛,外交四面楚歌,隨時可能垮台解體,世界迎來光明,環中迎來承平,即將實現,屆時,中共的滔天罪行自然停止,其巨大罪惡將被徹底清算,中共強行扣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各種罪名將永遠被摘除。

欲加之罪何時了?且等中共惡政倒。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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