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12字被拘留五天 湖南男子被指尋釁滋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8月31日訊】中共當局嚴控網上輿論,湖南一男子因在網上對當地政府要求統一招牌進行評論而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為藉口行政拘留5天,他不服控告,法院兩審未果。網友斥「無法無天」。

8月29日,抖音號「車律師」講述,他的粉絲肖先生因在網絡上發表「還在搞豆腐渣工程,統一招牌?」引發一條跟評和6個點讚。評論區有網友留言稱,「那你不曉的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廣告公司的。」

(網絡視頻截圖)

他表示,肖先生因此被湖南嶽陽湘陰縣公安局認定「發表不實言論起鬨鬧事」,「涉嫌尋釁滋事」,被處行政拘留5天。

(網絡視頻截圖)

車律師介紹,肖先生不服,對該處罰提起行政訴訟,但在法院,一審二審均敗訴,只好向湖南高院申請再審,5月24日,湖南高院受理了他的再審申請。

(網絡視頻截圖)

8月28日,湖南高院人員來到湘陰縣,組織肖先生與湘陰縣公安局進行調解,車律師說,省高院態度是,肖先生的事情不構成尋釁滋事,問肖先生的訴求,也就是要賠多少錢。但是,肖先生一直不敢提賠償事情。

原因是,之前曾經有過一個案例,由於信訪人員向政府人員要求了賠償,後被以敲詐勒索罪判刑。

省高院的人員一再保證,不會追究他敲詐勒索的刑事責任,肖先生試探的提出了9.8萬元的賠償數額。

車律師表示,肖先生的案子之所以能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在他維權期間,該縣的縣委書記和公安局長,先後落馬,縣委書記已經被判刑,公安局長正在接受調查。

(網絡視頻截圖)

還有網友說,「突然想起一個評論,不是你告贏了,而是上面剛好有人想收拾他。」

對於當局的網絡審查,網友紛紛表示,「瑟瑟發抖。」「真是無法無天。」

對於車律師提到的信訪獲賠後被以敲詐勒索罪判刑,此類案例在中國大陸很多。

據大陸澎湃新聞2023年12月2日報導,山東陽信縣女子李璐因公安局不履行行政訴訟判決而上訪,遭到陽信縣信訪局局長的劉某某辱罵,2022年8月28日,劉某某答應賠償李璐10萬元,並現場給李璐轉帳2萬元。

劉某某之後報警,稱其被李璐敲詐勒索,李璐被以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2023年8月25日,山東陽信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璐因敲詐勒索罪、侵犯個人信息罪獲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另據澎湃新聞報導,2012年,河南農民李志洲因為鎮政府處理糾紛不公而上訪,後在當地法院及政府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接受了一筆由鎮政府給的10萬元「困難救助」款,但是,2015年10月,李志洲被河南周口項城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 這筆救助款突然成了他「敲詐勒索政府」的罪證。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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