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二百零二十四:秦城監獄「68164」囚室

整理:袁斌

陸定一(1906年6月9日—1996年5月9日),中共建政後任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書記處書記等職。

文革爆發後不久,陸定一被打成「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反黨集團」的一員,遭到批鬥、毆打,飽受政治迫害。

1967年10月9日,陸定一被捕,關進了看守所。對這段經歷,陸定一後來回憶說:

「1967年10月9日,我被捕了。連續三天,有9個人審訊我。動了刑,沒有結果。就給我上手銬,刺進皮肉,很痛。接著又拷打,又上刑。

他們根本不問我,也不問彭、羅、陸、楊的關係,硬給我加上『叛徒』、『特務』、『階級異己分子』的帽子,逼我招供。我受不了酷刑,人都快要死了,就按他們要的『招供』!

從此,我就胡說八道。說什麼假話,他們都愛聽。他們愛聽什麼,我就說什麼假話。不說怎麼辦?死不了,就得說假話。黨內有些人就愛聽假話。

口子一開,堵不住了。我就按他們要的,寫了假口供。」

1968年4月下旬,陸定一被轉入秦城監獄關押。他按規定脫去身上的衣服,換上黑色的囚衣,鋼筆、手錶也都被留下了。接下來,他被帶進一座樓房,樓道兩旁的鐵門上都掛著鎖。押送他的人把他推進一個打開的小門中,「咣當」一聲,鐵門又關上了。陸定一心裡明白,他已經成為階下囚。

關押陸定一的是一個只有6平方米的單人囚室,裡面沒有床,只有地鋪,門上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68164」。68—表示入獄時間是1968年;1—表示陸定一是特等犯人;64——是陸定一的編號。

陸定一被隔離關押在秦城監獄整整13年,期間子女不能見他。因為陸定一堅持不認「罪」,而且不揭發其他「黨羽」。一位參加「公審四人幫」陪審團的高官後來和陸定一的長子陸德談起陸定一的獄中情景時,非常感慨地說:「我看過所有被關押審查的中央領導同志的審訊材料,你爸爸真是個硬骨頭,他是我知道的在中央委員中唯一沒有揭發過他人的老同志。」

陸定一被抓後不久,江青又點了四個孩子的名:陸德、陳小魯(陳毅之子)、粟函生(粟裕之子)、董良翮(董必武之子)。中央文革要他們到公安部投案並接受審查。這四個孩子中,陸德是唯一從清華大學被直接押送到公安部的,之後他在監獄待了6年。「在監獄中他們要我揭發我父親,按著他們的調子說。不然就不給飯吃,還要挨打。一次我被推到黑屋子裡,幾個人輪番踢打。在『學習班』中挨批鬥毆打,最終被打斷了一根肋骨。」至今在陸德右胸,還可以摸到那段肋骨斷裂的結節。

陸德講:「當時為了整掉父親。『中央項目組』採用的是『株連九族』的做法,不管有無問題,陸定一的主要親屬都抓起來,被關押多達63人一年。我的外婆和叔叔被整死,一位不願說假話的證人被『項目組』打死,一位副部長自殺。我媽媽被戴『背銬』就5年多,兩手銬在背後不讓摘,吃飯都是跪在地上舔食。」

陸德的弟弟妹妹雖然沒有受到直接牽連,但是日子也過得很苦。「我住監獄的時候,弟弟妹妹也被趕出去家門,我妹妹終日要低頭沉默,弟弟在清華武鬥的時候,連住的地方都沒有,要去火車站長凳上過夜。一個月他們只能領到18元,每天6毛錢。」

文革結束後,1979年6月8日,陸定一被平反。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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