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被判刑11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8月19日訊】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8月19日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至此,中國足協高層官員當中,今年已有5人被以反腐的名義判刑。

8月19日上午,李毓毅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他除了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還被罰金人民幣100萬元等(人民幣,下同)。

李毓毅被指控,2004年至2021年期間,利用職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足球俱樂部聯賽保級、承攬工程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達1200萬餘元。

根據法院指控,李毓毅受賄跨度長達17年,在此期間他曾經擔任上海市金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李毓毅被判刑11年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據統計,自從中國男足原主教練李鐵2022年被查以來,中國足協已有14名高層官員涉案,其中5人已經被宣判。除了李毓毅被判刑11年,另外4人分別是:

原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原中國足協副主席于洪臣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原中國足協常務副祕書長陳永亮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另外,還有9名足協落馬官員尚未判刑,他們分別是:

中國足協原黨委書記杜兆才,中國男足原主教練李鐵,中國足協原祕書長劉奕,中國足協競賽部原部長黃松,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原主任王小平,中國足協技術部原部長譚海,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中超公司原董事長劉軍。

(責任編輯:文彬)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