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7月30日訊】加州最高法院上週四(25日),針對網約車平台與司機的多年爭議做出裁定,允許網約車司機被視為承包商,而不是平台的員工。
加州的Uber、Lyft等網約車司機,應該被歸為獨立承包商,還是公司雇員的爭議,終於在上週四(7月25日)有了結果。
加州最高法院裁定,維持現有加州法律,把司機歸為獨立承包商,不享有合同員工的底薪、加班費、病假等福利。
Uber Lyft司機Hemood Alnajdi:「我們在車庫裡等待乘車的時間很長,對我們來說,獲得全職福利非常重要。」
但也有很多司機,是在下班後兼職賺外快,他們很滿意這個結果。
Uber Lyft司機Javier Vahlis:「如果簽了合同,情況就更糟了,因為你要按時間工作,這很不好。現在這種情況下,你想什麼時候工作,就能什麼時候工作。」
2020年,在各大網約車平台的支持下,加州選民投票通過22號提案,讓司機們成為承包商,時間自由、自負盈虧,為公司節省了巨大的成本。
隨後,服務雇員國際聯合會和四名司機提起訴訟,稱22號提案違憲。
隨後在2021年,22號提案被地方法院判「無效」,因此司機們又成為公司雇員。
但這場官司沒有結束,甚至上訴到加州最高法院,並且終於在上週,由最高法院最終決定,支持法案,並認為,法律保障司機的工作自由和權利,不能強迫他們成為雇員。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佳音綜合報導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24/07/30/a103901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