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7月22日訊】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一名公職人員因販運毒品,近日被執行死刑。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日前發布《布告》,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黃某傑死刑,並於7月12日執行死刑。
《布告》顯示,黃某傑1982年12月16日出生,被捕前系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門分局科員。
黃某傑被控夥同他人第一次販賣冰毒1100餘克;第二次販賣冰毒2500克;黃某傑被抓時,身上還攜帶冰毒500餘克;經過同夥指認,還有2000餘克的冰毒。
黃某傑被判處死刑後,上訴失敗,於2024年7月12日被執行死刑。
在中國體制內,公職人員吸毒、販毒等事件屢見不鮮,甚至有官員參與製毒。
根據中共官方公開的案例,2017年2月,時任廣東省某市政府某分局局長的舒某龍出資20萬元,組織同夥在該局辦公大樓內製造冰毒。案發後,舒某龍與另外兩名同夥於2021年12月17日被執行死刑。
2021年12月15日,中共黑龍江雞西市檢察院前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趙國軍被雙開。官方指控趙國軍的罪名包括「長期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
與趙國軍共事4年的雞西市檢察院前副檢察長劉立,於2019年4月被開除中共黨籍、取消退休待遇。他的罪名中也包括「長期吸食毒品」。
中共官媒《半月談》2015年11月曾經報導,湖南衡陽縣查處了61名涉毒官員,包括縣政府辦、交通局、農業局、國土局、住建局、建工局、水利局等單位的黨政官員和公職人員。
其中,僅縣交通局查出的涉毒官員就達8人,包括該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華某某,副局長趙某某,駐車站運輸管理辦公室主任凌某等。
(責任編輯: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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