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4月15日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了25年。一份判決書顯示,七旬老人僅僅因為持有幾份法輪功資料,就被判重刑。律師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是一場災難深重的人權迫害,中共不敢公開判決書。
羅長雲今年70歲,是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優秀教師,已退休。據明慧網報導,羅長雲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至2020年共計陷冤獄近17年。在被非法囚禁中,羅長雲歷經了各種酷刑折磨。在陝西省女子監獄,她遭到野蠻灌藥、打毒針的迫害,被折磨得神情恍惚,視力模糊。
羅長雲於2020年6月出獄後,退休養老金被非法扣發。她向人社局局長汪小衛反映情況,並給安康市漢濱區政法委副書記朱定新、高新郵局局長李迎春、市公安局局長張鵬、市政法委書記王安中、市紀委書記朱榮軍郵寄勸善信,希望他們不要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中共官員非但不聽,還把勸善信作為所謂「證據」,再次對羅長雲進行司法迫害。
由惡人榜、一人一推及拆牆運動收集的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法院對羅長雲的判決書作佐證了明慧網的報導。
據判決書,羅長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2000年10月被勞教1年6月;2004年被勞教3年;2007年被勞教2年(所外執行);2009年被判刑5年;2017年被判刑4年,並處罰金1萬元。她還曾多次非法拘留。
這份(2022)陝0902刑初274號判決書顯示,羅長雲被指控的內容包括:
一、2022年1月8日,羅長雲乘坐公交車前往恆口郵局,向安康市紀委書記(朱榮軍)投遞信件一封。
二、2022年1月10日,羅長雲在高新區郵政支局郵遞法輪功宣傳信件二封,分別寄給安康市政法委書記(王安中)和高新區郵政支局局長(李迎春)。
三、2022年2月28日,羅長雲乘車前往紫陽縣蒿坪鎮郵政支局,郵寄給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長法輪功信件一封。
四、2022年5月30日,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傳喚羅長雲,在其挎包中發現法輪功資料:《九評共產黨》一本、《我們告訴未來》光盤一張、《惠生》小冊子一本、「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護身符25張、《祝你平安》傳單9張、真相幣48張等。
2023年10月27日,漢濱區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名非法判決羅長雲有期徒刑六年,處罰金3萬。並把羅長雲的手機等扣押物品沒收。
旅美的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信仰自由權利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之一。因信仰持有這些資料當然不構成任何犯罪,因為它本身既受國際法保護,中共的《憲法》也規定人民享有這樣的信仰自由。
「中共卻反其道而行之。人民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並且持有、發放信仰相關材料就被定性為犯罪,這當然是一個非常荒唐的事情。它以這個理由來追究羅長雲女士作為罪證,這就是一種典型的人權迫害,它並不合理,更不合法。」他說。
聯合國大會於一九八一年發布《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第六條中明確規定了有關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等方面的自由權利,包括有編寫、發行和散發有關宗教或信仰的刊物的自由;有在適當的場所傳播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等等。
吳紹平指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法律依據,它的法律是泥捏的,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在中共國來講,它沒有什么法律可言,一切都是圍繞它的政治需要而出發。
「從羅長雲的經歷,可以看到中共政權殘暴的一面。從1999年被迫害到現在25年,她入獄的時長就有17年,其中還大大小小被非法關押無數次,還把她的養老金停發了。養老金是一個公民通過自己的勞動依法所獲得的應有的一個福利待遇,這是他基於他的勞動獲得的,不可被剝奪。這說明中共對人權的迫害是全方位的。」他說。
迫害法輪功是一場災難深重的人權迫害
近年來,中國裁判文書網下架大量文書。敏感案件、信仰案件甚至不會上傳公開。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以「法輪功」做為關鍵詞搜索,共檢索到0篇文書。記者又以中共針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定罪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案由進行搜索,共檢索到0篇文書。
吳紹平表示,之前偶爾有一些關於法輪功的判決書會在網絡上流傳。中共很清楚,如果把對法輪功的這些判決文書公布在網絡上的話,人們管中窺豹就以看到中共政權在人權迫害方面的嚴重性。國際社會也會通過這樣的路徑,知道中共對宗教信仰人士迫害的嚴重程度,所以它就不敢公布。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根本沒有什麼法制可言。
1999年7月,中共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在這場持續了約25年的迫害中,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堅定信仰、不放棄修煉和持有真相材料而被勞教、判刑,甚至已知5,057人被迫害致死。
吳紹平曾代理過很多起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件,其中最重的一起是欒凝案,他被非法判刑十年。「我在會見這些當事人的過程中,通過他們的陳述了解到中共對他們的迫害是五花八門的。尤其印象特別深刻的,就是他們講到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中共會運用各種酷刑來折磨堅持信仰的這些法輪功學員。」他說。
欒凝原在寧夏勞動人事廳教育中心任副主任。他曾主動到條件艱苦的寧夏南部山區同心縣參加扶貧,為當地農民開挖水窖抗旱、改善教學條件等。當地村民感歎道:多少年都沒有遇到這樣的幹部了。
欒凝所經歷的迫害與羅長雲高度相似。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欒凝因不放棄信仰,多次被非法抓捕、抄家、拘禁洗腦班,他被單位開除,剝奪養老金等社會保障。
2000年2月欒凝被判刑三年、2009年被判刑四年。在銀川監獄他被強制到磚窯裡出窯、裝窯,遭「頂牆」、「弓腰」、「扎繩子」等酷刑折磨;在石嘴山監獄五監區時遭「坐小凳子」、「熬鷹」、捆綁倒掛等折磨。
2017年2月,欒凝在銀川市郵電大樓郵寄真相勸善信後,遭郵局人員誣告,被中共國保人員跟蹤監控,再遭搜查綁架。2019年欒凝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判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吳紹平說:「欒凝這個案件完全是一種構陷,從證據、程序角度來講當事人都不構成任何的犯罪。我們嚴格從法律角度去分析,包括在法庭上的陳述,都很清楚地看到這個案件是典型的羅織罪名。完全就是赤裸裸的對他的迫害,僅僅因為他堅持自己的信仰不放棄,而且還是共產黨的處級幹部,所以他們就對他下手特別狠。沒有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所以整個就是一場冤獄。」
「如果中國是一個有法制的國家和社會,那就不可能出現這麼多的法輪功學員判刑入獄,並且以各種形式進行迫害。」吳紹平認為,中共反人類的這場迫害不可以被持續,所以大家要堅持團結起來一起推翻這個邪惡的政權,才能改變現狀。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