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02日訊】中共前外長秦剛日前被官方宣布已「辭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而不是被罷職,引發各界解讀其未來下場。有分析認為,當局對秦剛的處理,或跟重慶公安局前局長王立軍的手法雷同,如今「請辭」只是權宜之計,秦剛並沒有政治「免死牌」。
2月27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宣布秦剛等11人的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其中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接受秦剛「辭去」人大代表職務。
對於中共官方稱秦剛「請辭」,而不是用「罷免」一詞的說法,引發各界解讀。觀察家認為,當局對秦剛的處置留有餘地,或對他從輕處理,或他已軟著落,等等。
3月1日,海外自由亞洲電台專欄《夜話中南海》高新的文章表示,秦剛事件疑點重重是毫無疑問,但所謂「高高舉起」並非中共當局所為,恰恰相反,中共當局對秦剛事件一直諱莫如深,而趕在全國人大今年例會的前夜趕緊把他的代表資格進行處理,恰恰是為了持續對秦剛事件低調對待和不透明處理。
文章認為,秦剛的「辭職」並非「主動」,他被重罰還是輕處尚無定論。
文章提到,無論是全國還是地方人大代表中,被先處以「辭去」代表職務而不是被宣布「罷免」,事後就被嚴懲者大有人在。
文章舉例,今年1月3日,江西省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前書記葉和彬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葉和彬曾在去年6月被公告「主動要求」辭去上饒市人大代表職務,之後他就因「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被逮捕。
再有就是重慶市前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王立軍的例子。
2012年2月,王立軍闖進美國駐成都總領館僅滯留了不足24小時,後被時任中共國安部副部長邱進直接帶回北京「接受調查」。當時因為正好趕上每年3月初舉行的「兩會」即將召開,而王立軍的名字仍然在全國人大重慶團的名單裡,在人大例會新聞發表會的前兩天召開的政協例會新聞發表會上,就媒體問及,發言人趙啟正回應稱,王立軍目前正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他「已經請假」不出席這次會議。
2012年3月15日,王立軍被免去重慶副市長職務。同年6月26日,當時的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不是對王採取「罷免」措施,而是宣布他「辭去」中共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新華社到同年7月22日才宣布:王立軍因涉嫌叛逃罪由成都市國安局逮捕。
2012年9月24日,王立軍被中共當局判刑15年。直到入獄服刑兩個多月後,王立軍於2012年11月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罕見以中共黨員和公職人員的身分被審判和判刑。
文章指,以王立軍被處理過程的「先例」,證明秦剛無論未來是習近平「赦免」還是被重處,如今著急把他的全國人大代表身分去掉,僅僅就是為了他已經沒有可能公開現身今年人大例會的前提下,避免媒體在人大例會的新聞發表會,或者對天津人大代表團的採訪過程中拿秦剛說事。
文章提到,按規定,對人大代表辭職,程序有比較靈活的規定。由於罷免代表則是最嚴厲的監督手段,法律程序相對嚴格。所以對已被內部審查告一段落,準備「移交司法」的人大代表,為了程序上的方便,因此要求他本人向「選舉」他的那一級人大常委會「書面請辭」,或者直接通知該人大常委會「責令」該代表「辭職」的方式。
以王立軍為例,如果對他當年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身分進行「罷免」的話,就必須對他所在的那一級人大常委會提供「罷免」理由,而當時中共當局至少對王立軍闖美國領館的行為還沒有最終定性,所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取消他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同樣,秦剛是否在美國誕下私生子一事及其它問題,當局到目前還沒有定性,也就不可能將此作為罷免他人大代表的理由向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傳達,因此「辭職」就最簡單。
高新最後認為,無論未來的秦剛是被輕處還是重罰,當局去年對他行政職務不是「撤消」而是「免去」,如今對他的全國人大代表身分不是「罷免」,而是採取同意他本人「請辭」的作法,不過是程序上的權宜之計而已。並不等於習近平已經賜於他政治「免死牌」了。
目前秦剛仍是中共中央委員。官方至今未公開秦剛被免職的原因,但外界盛傳其涉及間諜事件、婚外情等醜聞。
(責任編輯:李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