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2月03日訊】中國大陸山東省一女子因指控10年前被老師性侵,先後與當地公安和信訪部門發生衝突,遭到辱罵,要求賠償未果,最後反倒被判刑2年2個月。
化名李璐的女士,今年8月25日被山東陽信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稱其犯「敲詐勒索罪、侵犯個人信息罪」,刑期2年2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人民幣.下同)。李璐不服提起上訴,11月23日是二審開庭的日子,但開庭臨近時法庭單方面決定延後舉行。
李璐案過程比較複雜,源起性侵案舉報,過程中涉及當地多個政府部門,包括公安,紀檢,縣政府,法院,信訪等。
2019年初,李璐32歲時,舉報十幾年前她在山東陽信縣實驗中學讀初三時,曾遭班主任兼數學老師史某某性侵。而且其後的高中和大學讀書期間,史某某對其仍持續騷擾。半年後,2019年7月,山東陽信縣公安局以李璐「所稱被侵害一事僅有本人指控,無其他證據證實,不符合立案條件」,拒絕立案。
但山東陽信縣紀委監委卻受理了李璐的舉報,根據她提供的2006年至2009年間的證據材料及其它調查結果,當地紀委對史某某做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被降低崗位等級。
此後,史某某與李璐發生多次衝突,李璐一度因被打傷,當地公安機關介入處理。但當地公安的處罰結果,李璐認為不公平,因此針對公安機關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李璐得到法院終審支持勝訴,但公安機關卻對法院判決遲遲不予執行。李璐無奈,開始進一步上訪。
2022年7月29日,李璐到陽信縣信訪局上訪,因接訪人與該縣公示的主要官員不符,李璐對此提出質疑,卻激怒了該局局長劉某某,遭到辱罵。劉局長當場辱罵李璐的視頻被發布在社交平台後引發關注,次日劉被陽信縣政府免職。李璐對自己被官員辱罵一事進一步維權,要求民事和行政賠償,陽信縣政府、縣信訪局和劉某某三方各被要求索賠人民幣10萬元,作為精神補償。
2022年8月28日,在相關部門及負責人協調見證下,李璐與劉某某見面協商賠償事宜。劉某某答應賠償李璐人民幣10萬元,並現場給李璐轉賬2萬元。但幾天後的9月2日,劉某某卻以此報了警,稱其被李璐敲詐勒索。
幾天後李璐被「涉嫌敲詐勒索」刑拘。2023年8月25日,山東陽信縣法院對李璐判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7千元。李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此案二次開庭時間被延遲的消息傳到網上,引發網民的再次關注。有網民認為李璐明顯「被下了套」,中了埋伏。也有網民表示,中共腐敗的官場治你「有的是辦法」。李璐最終的結果如何,網民拭目以待。
(記者藍采詳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王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