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在中國人權律師團成立十周年之際,為了紀念中國人權律師飽經風霜的這十年,該律師協作平台發起徵稿,收到海內外人士的一系列投稿。新唐人得到授權,將陸續刊登此系列文章,以饗讀者。)
(接前文)
第二章 家園與樂土
去到廣州之後,我最初是在一所民辦大學的法律系做老師。那個學校距離廣州市區很遠,大概有30公里。平時上班時間基本都是在學校裡工作、生活,週末學校安排大巴車接送老師到市區玩、購物或者走親訪友。因此,跟外面的人基本沒什麼交往。再加上在那所大學任教是我博士畢業後的第一份職業,很有新鮮感,我熱愛校園的環境、熱愛學生的生氣、熱愛工作的氛圍,整天身處象牙塔裡跟朝氣蓬勃的學生在一起,甚是其樂融融。故此,校園以外的事情少有接觸和參與。
一、初入公民社會
在學校教書期間,我也時常寫文章、寫時評,發表在當時的「新浪博客」、「法律博客」和「時空博客」上。我的文章時常被推薦到博客首頁,不少網友閱讀和評論。因此,當時的我在網上也小有名氣。那時候,我文思如泉湧,一夜之間可以一氣呵成寫就一篇一兩千字的時評,有時候每週有兩至三篇幾千字的小文章發到網上。
然而,這樣的好景不長,中國很快迎來了18大,走進了所謂的「新時代」。「新時代」的第一把火是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加強管控,很多博客紛紛關閉網站,很多擁有幾千萬粉絲的網絡意見領袖紛紛被強行封號,有的被捕入獄、有的被嫖娼且上央視講述自己的嫖娼事實,有的則被污名直到刪帖封號……總之,整肅網絡空間、禁錮網絡言論是勢在必行新政策,無論手段和方法。在此期間,我這「小荷」「才露尖尖角」,便在「刪帖封號」浪潮中被打壓下去了。以至於我無處安放心靈。
二、首次與人權律師並肩作戰
有一天,我在廣西的律師微信群裡看到廣東江門王全平律師要狀告江門市司法局,由於本地律師不太方便出庭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便想要找外地律師幫忙出庭代理。我覺得狀告司法局是很正常的行政訴訟,沒什麼好擔心和顧忌的,因此就踴躍報名要仗義幫他代理案件。
正式接受王全平律師的委託後,我上網搜了一下王律師的事蹟,發現他原來是個警察,後來轉行做了維權律師,積極參與當時的「新公民運動」,時常開車到各地聲援「新公民運動」和那些受苦受難的人們。在開車進行長途旅行的時候,他不忘在車身上張貼一些讓壞人看了很不爽的「正話反說」宣傳語,比如「歡迎人民財產公開,公務員就免了」,鞭撻和諷刺了當時人們要求公務員財產公開反而被抓被判的事件;還有類似「從嚴治警」、「對濫用職權 徇私舞弊 貪贓枉法 絕不姑息」等等很是「正能量」的標語——但就算是這樣的「正能量」標語,也被當局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欲除之而後快。他長期關注中國法治進步和人權保護,經常代理所謂「敏感」案件,曾經代理過廣東順德李碧雲破壞選舉罪等案,後因在廣西博白代理女權活動人士葉海燕案,被江門市司法局處罰停業3個月。我參與的訴訟代理就是不服江門市司法局的停業處罰而引發的行政訴訟。
我接受王全平律師的委託後,回到我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接案手續時,幸虧律所領導對於王律師的所作所為並不了解,也不知道他是個所謂的「敏感人物」,儘管隱約覺得狀告司法局的案件事出不凡,但也沒有什麼證據和理由,再加上我態度比較堅決,律所只好給我開出了手續。
開庭前的頭天晚上,我如約來到江門市,遇見了引領我走向人權律師之路的葛永喜律師,他是王律師聘請的另一個代理人。在這之前我雖然沒有見過葛律師,但在網上早就聽說他的大名,他是全國非常有名的維權律師,刑事辯護和行政訴訟代理領域的高手。我們只是簡單地交流了一下明天開庭的準備情況,因為我是臨時加入代理律師團隊的,之前對案情和材料都不怎麼掌握、也不太了解,所以主要由葛律師進行發言,適當的時候我再做補充。
經此一役,我親身見識了葛永喜律師非常紮實的法律功底以及非常強大的法律思維,還有他面對強權無所畏懼的精神以及在法庭上應對自如、手到擒來的訴訟技能。如果我算是螢火之光,他可算是當空皓月。
第二天開庭的時候,首先要對各方出庭人員的身分進行核實,法庭竟然拿著我的律師證離開法庭到後面辦公室不知道要搗鼓什麼,葛律師說:沒什麼的,他們可能是在他們的內網那裡去查詢我的律師證的真實性而已。我想,他們還有可能在電光火石之間電話與我所在律所的主任取得了聯繫,或者向廣西司法廳、廣西律師協會核實我的身分,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律師、是不是依法辦理了委託手續,能不能當庭將我驅趕出法庭、當庭羞辱我一番。葛律師對此甚是不滿,也當庭質疑了對方司法局委託律師代理的合法性,葛律師說:根據財稅法的規定,司法局屬於全額財政開支單位,其每分錢使用都應當公開,根據《招投標法》的規定,司法局要對外聘請律師代理案件,律師費支付需由國家財政支出,該筆服務費用是否進行招投標?如果沒有相關程序證據,對方律師的代理資格程序不合法。葛律師的這一石破天驚的質疑意見頓時讓他們傻眼了,他們沒想到葛律師會這麼有理有據地質疑代理人的合法身分。審判長提高了嗓門,想幫對方司法局掩蓋尷尬局面,震攝住我們這方。沒想到葛律師毫無俱色,也提高嗓門搬出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庭審理的規定,證明當事人、代理人有權在法庭提出意見,並且以審判長具有先入為主的偏見為由申請其迴避——而且還馬上從文件堆裡抽出《迴避申請書》叫法警交上去——這著實讓我大吃一驚,他庭前準備工作做到如此詳細和充足,我不得不由衷佩服。根據相關規定,法庭必須休庭,審議迴避申請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應予支持或者駁回。據此,第一回合暫告一段落。
大概半個小時之後,審判長回到法庭,宣布了法院院長的不同意迴避申請的決定,並當庭送達了裁定書。法庭審理繼續進行。
經過第一回合的較量,審判長企圖限制我方權利的任何指令均被葛律師有理有據地擋了回去,而且還引經據典地指出了審判長、法庭的違法之處,將他們狂野的思維、強勢的姿態緊緊地羈絆在籠子裡,在葛律師強大的邏輯思維之下,審判長收起了想要駕馭我們的架勢,循規蹈矩地按照葛律師的思路來推進庭審活動。我覺得我們搶占了法庭審理的主動權,決定了法庭審理的節奏,駕馭了整個法庭而不是相反,得以讓舉證質證活動按照我們的思路來進行。
葛律師對於庭審過程胸有成竹,且長袖善舞。他也許是開庭前做足了功課、準備非常充分,也許是功底非常深厚、法律知識點與法學理論信手拈來,也許是經驗非常豐富、應對自如而且永遠都占上峰,也許前面幾種情況都兼俱,也許還有其他我所未能知悉的祕笈。總之,他那天的庭審過程表現非常棒,聲音宏亮、鏗鏘有力、吐字清晰,過道的法警、隔壁法庭的法警和旁聽人員,聽到我們這個法庭有如此精采的庭審,都紛紛跑過來觀看、旁聽,慢慢地,法庭竟然擠滿了旁聽人員,門口那裡還圍有幾個人往裡面張望,大家都被葛律師的辯才所吸引。要不是法庭有規定不准鼓掌,我相信好多旁聽人員會忍不住拍手叫好。
對於司法局所提交的證據材料,葛律師讓我先大概地提出質證意見,因為他擔心我在他質證完了之後,我就沒話可說了——事實的確如此。因為葛律師對於每一份證據都能掰開揉碎來進行質證並且說理,有的證據我明明已經提不出什麼意見,但他卻能從不同的角度提出意見,而且還能指引相關法律依據進行反駁,實在是讓我嘆為觀止。
整個庭審都是在葛律師的主導下有序地進行,一直進行到法庭辯論結束,最後我們完美收官。庭審結束後,王全平律師請我們在離高速入口不遠的地方共進晚餐,吃飯的時候,我對葛律師庭審時的風采大加讚賞,他說:「這種基層法院是很少有機會遇到我們這樣的律師下來開庭的,在我們的圈子裡,還有好多個律師比我厲害多了!有機會我推薦你跟他們認識、一起開庭。」最後,我們一起上高速,各自回廣州了。
這是我第一次跟「死磕派律師」一起開庭,真是讓我大開眼界、大飽眼福。堅定了我加入維權律師、人權律師的信念。這也是我敢於全面與公檢法抗爭的開始。
三、快樂家園
回到廣州之後,我跟葛律師成為了微信好友,他經常指導我如何準備案件材料,在接案的時候如何預防官方「雞蛋裡挑骨頭」式的陷害,如何緊跟熱點問題參與案件討論、拓展社交圈子、成為網絡「大伽」的好友等等。他還把我拉進「捍衛律師權益大群」(簡稱「捍大群」),成為全國律師界部分志同道合者中的一員。「捍大群」本來是程海律師所成立「捍衛律師權益群」裡面的群友獨立出來而成立的群,據說在原來程海律師的群裡,程律師比較專斷獨行、民主意識不強,很多律師受不了他的作風,因此出來另立山頭,沒想到「捍大群」由於聊天的氣氛比較民主,而且群規特別講究群友之間的互相尊重,遵循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精神,因此所聚的人氣越來越多,全國各地思想比較活躍、想要與其他志同道合的律師結交的「大伽」們都紛紛加入該群,真可謂人才濟濟、高朋滿座。
之後 ,我開始常常參與廣州、深圳兩地部分律師之間的聚會。從那時起,我算是找到了「組織」、找到了與自己有共同理念的社群、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園。在隔三差五的聚會中,我認識了很多廣州、深圳本地的律師,其中有葛文秀、何偉民、隋牧青、陳科雲、劉正清、范標文、傅愛玲、黃沙、陳進學、吳魁明、劉浩、龐琨、王國芳等。我們時常在一起聚會,有時候在吳魁明家、有時候在葛文秀的律師事務所、有時候在外面的酒樓飯店,大家在一起時都能盡抒胸臆、直吐胸懷地批評時政、討論案件、交流當前律師界最前沿的信息,且能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甚是快哉!
(未完待續)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