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5月22日訊】5月22日,Facebook母公司Meta被歐盟處以12億歐元(約13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向美國傳輸數據,侵犯歐洲用戶的隱私權。Meta並被要求在最後期限內停止向美國發送用戶數據。
據彭博社報導,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於當地時間週一宣布,Meta繼續向美國傳輸數據,使歐盟用戶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面臨風險,因此對Meta處以罰款。
早在2020年,歐盟最高法院曾警告Meta,不得將歐盟用戶的數據傳輸到美國。
除了罰款,Meta還被要求在5個月之內「暫停向美國傳輸個人數據」,6個月之內停止對已經傳輸的數據進行非法處理,包括在美國存儲這些數據。
根據歐盟最新實施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負責管理歐洲總部設在都柏林的美國跨國公司,而Meta在歐洲的總部設在都柏林。
這筆罰款創下了歐盟的侵犯隱私罰款之最。之前,歐盟曾對亞馬遜處以7.46億的歐元隱私罰款。
Meta回應表示,對歐盟的裁決及其不必要的罰款提出上訴,在歐洲的業務不會立即中斷。
據美聯社報導,對Meta的罰款正值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出台5周年之際,該條例被認為提供了全球隱私保護的基準。自2018年5月以來,歐盟27國的監管機構有權對最嚴重的違規行為處以最高相當於公司年收入4%的罰款。
Meta的全球和事務總裁兼首席法務官詹妮弗·紐斯特德 (Jennifer Newstead)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決定是有缺陷的,沒有道理的,並為無數其它公司在歐盟和美國之間傳輸數據樹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Meta全球公關總裁尼克·克萊格(Nick Cleg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如果沒有跨境傳輸數據的能力,互聯網有可能被分割成國家和地區的孤島,限制全球經濟,讓不同國家的公民無法獲得我們已經依賴的許多共享服務。」
分析人士稱,該案可能讓人們重新關注歐盟和美國推動達成新的數據傳輸機制的努力。
隱私協議
2020年,歐盟最高法院否決了一項歐盟和美國之間的數據傳輸隱私協議,理由是該協議在保護歐洲居民的隱私免受美國政府影響方面做的不夠。
去年,歐盟和美國重新簽署了一項傳輸數據隱私協議,但該協議還在歐盟機構審議中,尚未生效。
根據公開資料,Meta擁有21個數據中心,其中17個在美國,另外3個在丹麥、愛爾蘭和瑞典,另一個在新加坡。
Meta說,如果新的跨大西洋隱私協議在這些截止日期之前生效,「我們的服務可以繼續下去,而不會對用戶造成任何干擾或影響。」但是,如果沒有數據傳輸的法律依據,可能會被迫停止在歐洲提供其產品和服務,「這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產生重大和不利影響。」
知情人士說,如果不能在美國存儲歐洲用戶的數據,Meta可能會嘗試重新設計其系統,把歐洲的大部分個人信息保存在歐洲,但這樣的項目會很複雜。
Meta在提交給美國證交會的文件中表示,如果被勒令暫停數據傳輸,它可能不得不停止在歐盟的業務。
該公司在歐盟擁有2.55多億用戶,整個歐洲地區的收入占其總收入的近四分之一。
(責任編輯:李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