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3月29日訊】大陸到香港定居的家庭主婦想送兒子進入當地一所小學就讀,在兒子未通過面試後,向該校校長行賄2萬港元,校長震驚之餘向廉署報案。李君萍本週二被判監4個月。
據香港01報導,被告李君萍(45歲),被控於2022年7月1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身為公職人員的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校長勞佩珊,提供形式為2萬港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勞助其兒子取得該校2022年9月的小一學位的誘因或報酬。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2年6月取得單程證來港,距案發時只隔1個月。
案情顯示,2022年6月6日,涉案小學收到被告兒子的小一入學申請。其後,被告兒子出席該校入學面試,但未得到參加第二輪面試機會,被告曾與校長見面,要求再給兒子一次機會,對方著她等候通知。
及至7月18日,被告再次到訪學校,懇求校長重新考慮兒子入學申請,對方叫她留下聯絡電話及兒子申請編號。被告隨後將一個內藏18張1,000元及4張500元鈔票、寫有兒子姓名的信封交予校長。
校長收到信封後大為震驚,拒絕接受賄款,並要求被告取回賄款。被告即日取回信封,兩天後獲校長約見及通知入學申請失敗,被告再稱如果校方願意錄取兒子,可把該筆款項當作捐款。
校方向廉署舉報事件,被告被捕後承認因為填錯入學申請表,導致兒子無法入讀該校,因此3次拜訪校長請求提供學位,又指涉案20,000元為捐款,但校長拒絕接受,坦言已經知錯。
法官判刑時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乃普遍現象,賄賂公職人員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不但會破壞社會廉潔及公平競爭,造成不公,這類自私行為更會剝削依靠實力打拚上進的一群人,扭曲制度,法庭必須正視。
這名母親早前被起訴的消息曾在大陸上引發熱議和嘲諷:「大陸都沒聽過受賄人自己主動舉報行賄人的事!」「果然是新移民!」「這種現象隨著兩岸的進一步交流會改變的!」
不少網友嘲諷,在大陸學校收受的賄賂要嚴重的多:「2萬就算在內地賄賂校長也是看不起人啊!」「話說我這十八線小城,2萬港幣校長都看不上!」
還有網友稱:「這個機構引進大陸,官員90%嚇尿!」「廉政公署一天不取締,紀委就一天不進入!」
(責任編輯: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