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遭強拆後維權 訴訟一敗再敗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3月02日訊】在中國大陸,房屋拆遷一直是行政訴訟的最大占比,但是,被拆遷人維權訴訟異常艱難。浙江三名警察因為拆遷維權,訟訴也是一波三折。至今沒有結果。

2023年2月28日,大陸微信公眾號「巴蜀獨立評論」發表文章《三名浙江警察抗拆記》,記敘了三名家被強拆的警察維權的經歷。

文章說,倪俊超是浙江省十里坪監獄警察,家在白龍橋鎮三聯村潘家自然村,家中有其父親倪洪金、母親陳艱靜和倪俊超、妻子秦維、兩名幼子兩戶。

2021年2月3日,因實施三聯村城中村改造建設項目,金華市政府決定徵收三聯社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由白龍橋鎮政府負責實施具體徵收工作。

2021年4月29日晚9點左右,一台挖掘機開到了倪俊超家的房屋門口,挖掘機司機稱是受拆遷指揮部派遣上門逼遷。

因為家裡有母親和懷孕中的妻子、兩歲的兒子,倪俊超當即撥打110報警。110出警後,現場警察跟白龍橋鎮副鎮長童建龍確認,對方稱挖掘機夜間上門是白龍橋鎮政府行為。

隨後,倪俊超打電話質問童建龍,為何不經法定程序,就命令挖機開到其家門口,童建龍明確表示「程序歸程序,挖歸挖」。

這次上門逼遷使倪俊超妻子陳艱靜受到了驚嚇,經金華市第二人民醫院鑑定,為精神受到刺激導致的焦慮、神經質及抑鬱。

2021年11月5日,倪俊超家的房屋被強制拆除。

房屋被強拆後,倪洪金、陳艱靜、倪俊超、秦維向蘭谿市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起訴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和婺城區政府,請求判令對不明身分人員於2021年11月5日強拆損毀原告房屋的違法行為予以查處。

2022年8月4日,蘭谿市法院以「此糾紛系行政糾紛,婺城分局作為公安機關,依法不具有相應職責」為由,裁定駁回起訴。

四人上訴到金華市中級法院,金華市中級法院以「上訴人房屋被拆除系履行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行為,不屬於《治安管理處罰法》調整範圍」為由,裁定駁回上訴。

倪洪金全家只好申請浙江高院再審。

倪俊超又將婺城區政府起訴至蘭谿市法院,請求判令其依法履行安置補償職責。蘭谿市法院以「婺城區政府非安置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應為白龍橋鎮政府」為由,裁定不予立案。

2022年6月6日,倪俊超向蘭谿市法院起訴白龍橋鎮政府,請求判令其依法履行安置補償職責。

2022年11月28日,蘭谿市法院一審裁定「倪俊超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屬於安置人口,白龍橋鎮政府無須對其履行安置補償職責」,駁回訴訟請求。

文章分析,根據中國的《土地管理法》、地方性規章,以及倪俊超提供的婺城區政府第85次《會議紀要》,婺城區政府為徵收主體。

《會議紀要》稱,允許非農在冊戶口的人員至少享受綜合價購買安置房50平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政策,在本村擁有合法產權房屋的非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綜合價購買安置房,而倪俊超在2015年就通過家庭內部的分家析產,獲得了祖宅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房產所有權。

倪俊超不服,向金華中院提起上訴,「蘭谿市法院的一紙判決書,就把我的安置待遇給判沒了。」目前二審正在進行中。

除了倪俊超,文章還介紹了同是浙江省金華市的其他兩名警察,金華監獄警察葉旭濤和金華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隊警察鄭璐,也是因為房屋拆遷糾紛,不斷的維權,行政訴訟不斷的敗訴。

在法治社會,司法獨立保證了司法機關能夠獨立審查行政機構是否濫用行政權,從而保障公民的權利不受行政權侵犯。

但是在中國,由於司法不獨立,行政訴訟的原告勝訴機率很小。2016年,上海市政府當被告零敗訴率引發熱議,據大陸網站網易於2016年2月8日統計,「近五年80萬民告官案,勝訴率僅一成」。

(網絡截圖)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發文稱,要加強社會主義特色法學教育,抵制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想」。

2017年1月14日,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聲稱,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

大陸法學學者質疑,司法不獨立,如何保證司法公正?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胡龍)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