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8月19日訊】近日,紐約一名華人一紙訴狀,將一套房子的賣家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後,賣方在市場上繼續宣傳該房產。
根據法庭文件,今年2月11日,紐約華裔張女士與賣方簽訂合同,購買位於曼哈頓華爾街上,一套標價一百萬多美元的單元,雙方原定在5月25日過戶,張女士已經繳付了10%的定金費用。
不過,雙方在5月19日同意推遲成交,但沒有定出新的過戶日期。
然而,張女士發現,該房產在7月初重新回到市場,並以比原本價格高出2.4萬美元的139.9萬美元出售,並舉辦開放日歡迎公眾看房。
張女士與賣方交流要求房產狀態改為「合同執行中」沒有結果,因此要求賣方退還定金。
截止張女士向法庭提交訴狀,也就是8月2日,賣方仍然沒有退訂金。
世紀房屋地產公司的負責人林偉建議,房屋買賣過程中,雙方應與律師保持聯絡,並要持續留意房產的標價變化。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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