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7月02日訊】近期,中共安徽省阜陽中院前院長吳世琦獲刑十年半。
6月28日上午,阜陽市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吳世琦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罰款7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受賄所得均被沒收。
吳世琦被指控,2002年至2021年期間,利用擔任省高院審監庭助審員、副庭長、審委會委員、立案二庭庭長,阜陽中院院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私利,分別夥同其妻子吳某某、特定關係人陳某,非法收受陸某某、梅某等12人財物折合人民幣746.115萬元。
2021年6月,吳世琦卸任阜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5個月後,吳世琦被雙開。
雙開通報稱,吳世琦利用職務影響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以案謀私,收受鉅額財物等。
公開資料顯示,1999年5月起,吳世琦歷任安徽省高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助理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二庭庭長。2015年1月起,調任阜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吳世琦在任內,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海外明慧網報導指,其參與了不少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枉判。吳世琦所在的阜陽市中級法院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責任單位。
在阜陽市中級法院任職期間,吳世琦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張潔被非法判刑4年,以及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責任。
(責任編輯:李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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