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原副主席雲公民被判死緩 受賄超4.68億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6月09日訊】內蒙古原副主席華電集團原總經理雲公民,6月9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而且在其死緩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

據中共央視新聞客戶端6月9日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當天公開宣判雲公民受賄一案,對雲公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雲公民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雲公民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2019年10月被調查。

法院判決稱,經審理查明:1992年至2016年8月,雲公民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副盟長、盟長、盟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68億餘元。

法院還稱,雲公民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其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犯罪事實等,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同時,根據云公民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庭認定雲公民的受賄金額4個多億中,絕大多數與內蒙古相關。中共央視今年初播出的電視認罪紀錄片中介紹,雲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在內蒙古涉足房地產、道路工程建設,雲公民一方面給地方官員打招呼幫助兒子拿地,一方面指示華電集團下屬煤業公司在兒子公司團購住房,讓兒子迅速積累巨額財富。

從2020年2月起,習近平當局針對內蒙古煤炭領域開展「倒查20年」專項整治,中共中紀委此前通報稱,截至2021年10月,查處內蒙古涉煤腐敗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廳局級69人、縣處級243人,查處涉煤經濟案件5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39人,追繳挽回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23.88億元。

(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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