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6月08日訊】為保護稀有物種,加州上訴法院近日判定,蜜蜂為魚類的一種,並可因此獲得「瀕危物種法案」(The California Endangered Species Act)的保護。近日,加州上訴法院第三上訴區做出判決,蜜蜂被合法歸為魚類,並將受到「加州瀕危物種法案」的保護。
為確保四種大黃蜂的物種安全,「加州漁獵委員會」(California Fish and Game Commission)將這些蜜蜂列為無脊椎動物下的魚類分支進行保護。
此前,種植杏仁的農民曾在訴訟中質疑這項做法,並獲得沙加緬度縣法官阿蓋勒斯(James Arguelles)的認可。但隨後遭到上訴法院推翻,並最終判定,雖然魚類一詞被普遍理解為水生物種,但立法機關對魚類的定義,並不受此限制,且「加州漁獵委員會」可以將任何無脊椎動物,列為瀕危或受威脅物種。
新唐人記者張博媛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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