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4月24日訊】週六(4月23日),歐盟27國和歐盟議員達成一項協議,要求谷歌、臉書等科技巨頭採取更多措施,監管其平台上的非法內容,並向監管機構支付相關費用。
經過16個小時的談判,歐盟27國和歐盟議員們終於達成協議,出台了針對谷歌、臉書等科技巨頭的監管措施──《數字服務法案》。
根據《數字服務法案》,違反規定的公司將面臨高達其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而一再違反規定的公司,可能禁止其繼續在歐洲開展業務。
新規則還禁止針對兒童或宗教、性別、種族和政治觀點等敏感數據進行目標性廣告宣傳。同時,禁止採取暗黑設計和策略,以免誤導人們將個人數據提供給在線公司。
這些科技公司還需支付年度監管費用,額度高達其全球年淨收入的0.1%,每年可能給歐盟帶來兩到三千萬歐元的收入。
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兼競爭和反壟斷事務專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提出的另一套規則——《數字市場法案》,上個月也獲得了歐盟成員國和歐盟議員的支持,可能迫使谷歌、亞馬遜、臉書和微軟等大科技公司改變其在歐洲的核心業務操作。
新唐人記者李清怡、榮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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