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摘器官是中共政策 多國媒體關注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4月15日訊】4月5日,《美國移植雜誌》(American Jounal of Transplantation)發表一篇新的研究報告《通過摘取器官執行死刑:中國(中共)違反死亡捐獻者規則》(Execution by organ procurement: Breaching the dead donor rule in China)。

報告通過關鍵字篩選124,770份中國外科醫生自己撰寫的器官移植臨床論文,找到了中共「活體摘除器官」的「直接證據」,證實了中共國家執法機構一直在與醫院合作,系統地實施活體摘除器官。

根據報告內容,由於中國直到2014年才開始器官自願捐贈制度,而截至2009年,中國自願(非囚犯)器官捐贈者人數只有120或130人,僅占同期官方報告的12萬例器官移植的0.3%左右。前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2007年寫道,所有器官移植的95%實際上來自囚犯(死囚和良心犯)。因此報告認為,活體摘除的供體可能就來自被大規模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新疆維吾爾人。

報告說,「死亡捐贈者規則」(DDR)是移植倫理的基礎,包括兩項核心原則:一是在捐贈者死亡並被正式宣布為死亡之前,不得開始器官摘取,二是器官摘取不得造成捐贈者的死亡。

報告作者判斷是否腦死亡後摘除器官還是「活體摘除器官」的方法很簡單。因為腦死亡的臨床判定必須包括深昏迷、腦幹反射消失和無自主呼吸三項指標。而無自主呼吸指的是必須依靠呼吸機維持通氣。也就是說,在確診腦死亡之前,一定是用呼吸機通過人工氣道(氣管插管)維持呼吸的。如果捐贈者是在被(虛假)宣布為腦死亡後才插管,就可以證明,在摘取手術前,供體是活體。

而報告作者卻發現,1980年至2015年間,有71篇器官移植中文論文中,對摘取器官步驟的描述,卻出現了先診斷腦死亡,然後氣管插管的現象。

如在報告附錄2中,有篇論文描述了2001年一例器官移植手術過程:「2供心切取配合2.1麻醉配合腦死亡後用麻醉機維持呼吸,巡迴護士迅速建立靜脈通道,同時協助麻醉醫生氣管內插管。2.2手術配合洗手護士提前30min洗手上,迅速擺好器械台將無菌冰塊刨成冰屑。協助醫生消毒皮膚及鋪巾,備好氬氣刀。」

還有篇論文描述了2004年一例手術:「腦死亡後立即氣管插管,接簡易呼吸囊上氧控制呼吸,迅速開胸,肝素化,分離心肺組織,斷升主動脈後,從主動脈根部灌注冷晶體停搏液1,000ml。」

另有篇論文描述了2005年一例手術:「腦死亡後,氣管插管機械通氣,胸部正中切口,肝素化後切開心包游離大血管,肺動脈根部注入PGE1(保達新,德國許瓦茲大藥廠生產)500μg後。」

因此報告得出結論:「鑒於捐贈者在器官獲取前不可能是腦死亡,腦死亡的聲明在醫學上不可能是合理的。因此,在這些案例中,死亡一定是由獲取器官的外科醫生造成的。」

報告說,「由於這些器官捐獻者只能是囚犯,我們的發現強烈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醫生參與了通過摘取器官進行的處決。」

報告出來之後,各國媒體紛紛進行報導,並譴責中共對人類基本尊嚴的嚴重侵犯。(Wiley Online Library和追查國際)

以色列媒體:活摘是一項政策

以色列的主要報紙《國土報》(Haaretz)採訪了報告作者之一、以色列著名心臟移植專家拉維醫生(Dr. Jacob Lavee)。

拉維說,這71篇論文分布在35年的時間段裡,分別來自15個省份、33個城市和56家不同醫院。「這種分布,證明這(活體摘除器官)不是一個孤立或臨時的問題,它必須成為一項政策。」

拉維說,寫這些論文的醫生可能從未想到,有一天會有人查看這些論文並搜索出有罪證的句子。「這些中國論文的句子並沒有以英文發表,如果用英文寫出來,沒有一個西方醫學雜誌的編輯會准許它們發表。」

拉維說,在71篇論文中發現的「有罪證的句子」一次又一次地表明,器官「捐贈者」只是在手術開始後,才被氣管插管維持呼吸,或面罩加壓給氧,證明「捐贈者」此前一直在獨立呼吸,沒有插管通氣,直到手術開始之前。

拉維曾有一個病人在中國接受心臟移植手術,整個過程只花了兩個星期,拉維聽到後感到震驚,從而對中國的器官移植話題產生了興趣。

拉維指出,中國醫院宣傳器官移植的等待時間只有幾週,而西方國家則是幾個月或幾年,中國人繼續在互聯網上用英語、俄語和阿拉伯語宣傳、向移植遊客出售器官,這些廣告並沒有說明器官的來源。

報告的另一作者、澳大利亞國立大學(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研究學者、「共產主義受害者紀念基金會」中國問題研究員羅伯森(Matthew Robertson)說:「這些數據證明,幾十年來,中國(中共)的安全機構和醫療機構之間,一直存在著非常密切的聯繫。」

澳媒:活摘是系統的和普遍的

澳大利亞媒體9news報導,(中共)強制摘取政治犯和囚犯器官的可怕故事,已經流傳了幾十年。

現在,澳大利亞國立大學(ANU)剛剛發布的一項研究聲稱發現了一些證據,表明中國的外科醫生正在處決死刑犯,在他們臨床死亡之前就摘除他們的心臟。

羅伯森告訴9news:「我們對發現的證據感到震驚,不是因為它正在發生,而是這些證據是如此明顯和清晰,我們實際上找到了我們正在尋找的東西。」

羅伯森表示,證據表明它(活摘)正在發生,而且是系統和普遍的(systematic and widespread)。而他們發現在每一個案例背後,可能還有很多很多的移植手術,外科醫生充當了劊子手。

9news還報導,根據「終止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ETAC)的說法,中國(中共)強制摘取器官的指控最早出現在2001年,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被認為是最大的受害者。

2015年,一部加拿大的紀錄片《活摘》(Human Harvest,又名《大衛戰紅魔》),調查了中國政治犯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被摘除了器官,但他們當時還活著。

「當我切開(屍體)時,血液仍在流動……這個人沒有死。」一名醫生在談到他還是醫學院學生時第一次活體摘取器官的經歷時說,「我取了肝臟和兩個腎臟。我花了30分鐘。」

美媒:對人類基本尊嚴的嚴重侵犯

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採訪了紐約大學格羅斯曼醫學院(Grossman School of Medicine)醫學倫理部門負責人阿瑟‧卡普蘭(Arthur Caplan)。

卡普蘭表示:「這種可惡的行為是對醫學倫理、人權和人類基本尊嚴的嚴重侵犯。政府、非政府組織、醫療服務提供者、科學期刊或公眾,都不能接受為器官而殺人的做法。證據很明顯,我希望必要的行動將隨之而來。」

《新聞週刊》引用羅伯遜在聲明中說的話:「雖然我們不知道這些囚犯最終是如何被送上手術台的,但我們可以加以推測,包括在囚犯被立即送往醫院之前向其頭部開一槍,或注射藥物使囚犯癱瘓。我們發現醫生成了代表國家的劊子手,而且處決的方法就是切除心臟。」

《新聞週刊》報導: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發展出世界上最大的一個移植系統,主要是因為(中共)國家安全和司法系統提供了囚犯的器官,而中國(中共)司法處決的數量和移植的真實數量,依然是官方機密。

美國《內幕》雜誌: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是不道德的

《內幕》(Insider)雜誌報導說,世界醫學協會(WMA)理事會主席弗蘭克‧蒙哥馬利(Frank Montgomery)表示,該協會「一直譴責,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是不道德的」,並補充說,他們的干預,幫助了中國(中共)在2015年取消摘取犯人器官的行為。

人權觀察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對中國(中共)是否已經停止這種做法似乎也持懷疑態度。

她表示,「中國(中共)當局在器官移植方面有一個可疑的說法的歷史。他們說他們從被處決的犯人身上提取器官,還堅持說犯人是同意的,儘管有相反的證據。」

「(中共)當局還聲稱,他們已經結束了使用死刑犯器官的做法,但缺乏這方面的證據。中國(中共)政府的器官捐獻登記處也缺乏透明度,而且數據也有出入。」

英媒:囚犯在腦死亡前就被摘除了心臟

英國《天空新聞》(skynews)報導說,在71篇論文描述的案例中,囚犯在接受手術時仍然活著。

羅伯森說,「在這些案例中,心臟切除一定是捐贈者死亡的直接原因。」「由於這些器官捐獻者可能只是囚犯,我們的發現強烈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醫生參與了通過切除器官進行的處決。」

《天空新聞》還寫道,這些手術發生在死囚和良心犯身上,這些人因為他們的身分或他們的信仰而被監禁。

人權活動家認為,這些證據「講述了中國(中共)謀殺和殘害的可怕故事」,從中國傳出的故事「幾乎可怕得令人難以置信」。

印度媒體:中國醫生通過摘除囚犯的心臟來處決他們

印度新聞網站The Wire報導,《美國移植雜誌》的研究表明,中國醫生已經成為處決死刑犯和「良心犯」(因種族、宗教或政治觀點而被監禁的人)的同謀。

The Wire寫道,所有囚犯捐贈者的身分也不可得知,但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等被認為是器官的來源。

The Wire還提到,(英國的)中國法庭是一個獨立的律師團,在2019年發現,中共正在謀殺法輪功精神修煉團體的成員,並摘取他們的器官進行移植,明確的證據已經表明,強行摘取器官的行為至少發生了20年之久。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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