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擬加強涉外立法 評:無益於中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2月18日訊】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日前在黨媒發文,要求「用法治手段展開國際鬥爭」,加強涉外領域立法。評論指出,面對國際制裁,中共試圖針鋒相對,擴大管轄權。但中共黨大於法,專制政權的涉外法律並不能讓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獲益。

2月16號出版的第四期《求是》雜誌發表署名習近平的文章,談所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其中要求「運用法治手段展開國際鬥爭」,加強涉外領域立法,進一步制定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法律法規,做出一套中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

目前提加強「涉外領域立法」,可能涉及哪些領域?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分析,中共可能要抓幾個重點。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第一個是它要反制外國政府的制裁,從經濟的政策的各個方面,對西方國家形成一個對峙的狀態。第二個是涉及到港澳台,特別是它要孤立台灣。第三個方面,就是針對外國的公民個人,包括跟中國有業務往來的企業。」

而「用法治手段展開國際鬥爭」,鬥爭對象又是誰呢?

旅美時事評論員藍述:「國際鬥爭的對象主要就是西方世界,主要是民主國家。因為民主國家現在越來越把中共視為一個威脅,所以說中共在海外的很多活動受到民主國家法治的管轄,而且有許多已經受到了制裁。中共實際上並不理解西方國家的這些文化,它只不過就是針鋒相對。」

中共已經制定了《反外國制裁法》,針對台海也有所謂的《反分裂國家法》等,為什麼還要加強「涉外領域立法」?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賴建平指出,這並不是為了和西方法治接軌。

賴建平:「(中共)它的野心它的目的是在於,它想無邊的擴大它的方方面面的管轄權。來加強它的所謂的競爭。本質上是為了維護這個政權的安全。所以它的『制』只能是一種『專制』的,法律只是一個形式。」

這篇文章還提到,要堅定不移走所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評論指出,所謂「中國特色」就是司法不獨立,黨大於法,這樣的涉外法律並不能讓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獲益。

藍述:「(中共)它這完全就是一種對立的行為,只能讓越來越多的西方國家的公司和在華的一些西方的機構越來越快的離開中國。」

賴建平:「把這個專制體制保護得更加嚴實,跟外國的關係更加的針鋒相對,更加的游離於這個世界潮流,更加的與普世價值背道而馳。」

近年來中共的許多法律都因為管制到外國公民或企業,而引發爭議。

例如香港《國安法》第38條就規定,即便外國公民在香港以外,實施針對香港的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都會受中共長臂管轄。

而去年9月實施的《數據安全法》,其中第2條規定,在境外的數據處理活動,損害到中共所謂的國家安全,也將追究法律責任。法律還要求外企把在中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都儲存在中國境內,沒有當局批准不能提供給境外。

此外,中共在去年11月1號上路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加強控制境內的數據。這導致中國水域90%的船舶從全球航運追蹤系統中消失,讓全球供應鏈和物流業雪上加霜。

編輯/尚燕 採訪/常春 後製/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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