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徐州八孩母調查報告:結論完全不能成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2月09日訊】徐州市官方日前發布了關於豐縣「八孩母」身分調查的最新報告。但通告中描述的細節存在諸多疑點,引發外界強烈質疑。有律師發文分析了報告中自相矛盾之處與明顯的漏洞,從法律與證據學的角度指出,報告的結論完全不能成立,且董男涉嫌多項嚴重犯罪,警方應馬上立案偵查,並將董某民拘押在案。

當地時間2月7日深夜,徐州市官方公布了「豐縣八孩母親」事件的最新調查報告,聲稱「八孩母親」楊某俠的身分已由公安部門調查認定為 「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人」,原名為「小花梅」。

通報稱,小花梅1994年曾嫁至雲南省保山市,1996年離婚後回到亞谷村,當時已表現出言語行為異常。 小花梅的母親委託同村人桑某某將其帶到江蘇治病,「順便找人嫁了」。桑某某則帶著小花梅從昆明市乘火車到江蘇省東海縣,其後小花梅「走失」,當時桑某某未報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至於「小花梅」這一身分是如何「確認」的,通告稱,是調查組在查閱董某民、楊某俠婚姻登記申請資料時,發現其中含有「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字樣,當即派員赴雲南進行「核查」,而調查組通過組織亞谷村村幹部及村民「比對照片、口音」(沒有找親屬進行DNA鑒定),就確定楊某俠就是該村的「小花梅」。

網民發現,徐州官方這份最新的通告,與之前官方發布的兩份通告的說法相比,明顯存在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有網民在網絡社交媒體上留言質疑:「一會兒說她精神病一會兒說她智力障礙,她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住,卻能在辦『結婚』手續的時候提供『雲南省保山市亞谷村』這麼詳細的地址。到底誰腦子有毛病?」

還有中國網友就在網絡社群中發帖稱:徐州官方最早就「八孩母」事件發布的通告中,曾經強調該女子是「本地人」,是正常結婚;第二份通報又改口,稱該女子是在流浪時被董父帶回家收養,而民政辦「未核實其身分」;現在第三份通告卻聲稱,發現婚姻登記資料中有該女子的籍貫信息,而且還精確到村莊的名稱,令人匪夷所思,而且新的通報中,對一些關鍵事實、關鍵的環節避而不提,疑點重重。

2月8日,中國律師郝亞超在其博客中發文,對徐州官方2月7日發布的8孩母事件調查報告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從法律和證據學的角度指出,該報告的結論「完全不能成立」,同時指出董某民已經涉嫌多項嚴重犯罪。

律師:徐州第三份官方通告在關鍵問題上自相矛盾

郝亞超律師在博文中表示,首先,徐州官方對婚姻登記上有所謂「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字樣的採信,違背了基本常識,徐州調查組以該信息作為調查方向,是嚴重錯誤。

博文分析指出,董某民、楊某俠婚姻登記申請資料中含有「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字樣的原始來源是哪裡?是否可信?官方的通報中未有說明。

即使假設上述信息屬實,也恰恰說明事件存在三種可能:其一,有人販子參與其中,人販子知道其來歷;其二,楊某俠當初有身分證在身,因而有詳細地址,但既然該女子有身分證,為什麼董某民要給她取名「楊某俠」?為何多年來不去聯繫其家人?其三,「楊某俠」可能根本沒有精神病,最初說出了自己的真實信息,指望董某民的父親送自己回家,但不幸被強迫留在了董家。

博文進一步分析:從常識上來看,人販子不可能披露被拐賣者的真實家鄉信息,而董某民既然都為該女取名「楊某俠」,更不可能披露其真實家鄉信息。所以,結婚登記證書上根本不可能出現該女子真實的家鄉住址。

博文中強烈質疑,「如果徐州方面想澄清事實,請披露:董某民是如何知道該『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地址的?楊某俠不是精神病流浪女嗎?難道是楊某俠自願用假名、真戶籍地址,自願與董某民結婚?」

徐州官方的第一份通告中稱,董某民父親收留的是「流浪女」,那就說明其身上沒有身分證件。如女子身上有身分證件,就應當交由警察聯繫其至親家人,怎麼就成了「流浪女」還隨便就讓董家「收留」?

第三份官方通告存在諸多嚴重漏洞

郝亞超律師在博文中指出:「桑某某」的陳述嚴重違背常識、漏洞百出,既達不到「高度蓋然性」的民事訴訟證明標準,更達不到「排除合理懷疑」的刑事訴訟證明標準,不應採信,而且應該對桑某某立案偵查。

博文分析:當初桑某某既然與小花梅是同村人,還是受小花梅母親所託帶她去治病,怎麼可能在小花梅走失後既不報警也不告知其家人?桑某事後從來沒有回過娘家嗎?如果回去過她該怎麼向小花梅家人解釋呢?日後,如果她因此「不敢回娘家」,那又為什麼不報警?

結論是:桑某某不敢報警,很可能是因為小花梅是她拐來的,或她曾經是人販子或者涉嫌其他犯罪。就憑這一嚴重違反常識的陳述,警方就可以對桑某立案偵查。

第三份官方通告中關鍵信息缺失

博文指出,此案還有諸多關鍵問題,徐州方面沒有查清楚。

文章質疑:桑某與小花梅家是什麼關係?桑某為何同意帶小花梅跨越五千里去治病?儘管「小花梅」父母已去世,但其他親人是如何解釋「小花梅」的失蹤的?家人不見了,不去問桑某家人嗎?調查組有沒有通過小花梅的兄弟姐妹查DNA,來確認該女子是否是「小花梅」?其父母又是哪一年去世的?女兒失蹤了,父母難道不牽掛嗎?

網絡搜索顯示,2017年「怒江州福貢縣子里甲鄉亞谷村」只是一個有469戶農戶人口僅2千多人的小村子,要查證該女子的身分並不難。博文質疑:調查結論有沒有可能張冠李戴、移花接木?!

博文特別指出,這個女子即使現在生活能自理,長相俊美,而從近日錄像能看出其眼神依然靈動,有起碼的警覺心,能跟外人互動,甚至能用語言斥責「一家人都是強姦犯」、「這個世界不要俺了」這樣的措辭,可見其精神狀態是基本正常的,因此當初也不可能是被家人「甩包袱」拋棄。

博文質疑,如果官方如所言,該女子當初早已表現出精神不正常,那麼這麼多年來,當地的計生部門幹什麼去了?看著一個精神病女性不斷違背自己的意志被強姦生育?

此外,博文還指出,關於八孩母因「牙周炎導致牙齒脫落」問題,嚴重牙周疾病是否會導致不到四十歲人牙齒大量脫落,這個問題希望有專業口腔醫生「挺身而出予以解讀」;至於網傳的「舌尖被剪掉」是否屬實,官方也應該給予明確的說明。

在博文中,郝亞超律師還強調,從官方已通報的信息來看,董某民及其父親已經構成涉嫌拐賣婦女罪和強姦罪,警方應當立即對其立案偵查。

【郝亞超相關博文鏈接:點這裡

與此同時,網上流傳一封據稱是四川南充走失兒童李瑩的親叔叔李大成的公開信,之前這位兒童被網民認為與楊某俠「高度相似」,該公開信要求對楊某俠及李瑩親屬的DNA進行重新採集,交由具有公信力的機構比對、公開結果。

網傳四川南充走失兒童李瑩的親叔叔李大成要求進行DNA鑒定的申請書全文。(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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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竺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胡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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