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14日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放話稱,港府將全力推動基本法第23條有關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力爭在6月前提出立法的大框架供「社會討論」。19年前港府就曾提出23條立法,遭50萬市民遊行反對而取消。
週三(1月12日),由中共操控成立的香港新一屆立法會舉行首次會議,林鄭到場進行現場問答。親共議員葉劉淑儀提問,港府何時能提交基本法23條立法的草案?林鄭回應稱,基本法23條立法「不能再拖」,保安局局長已全力投入相關工作,她希望有關部門能在6月前提出立法的大框架供社會討論。
外界注意到,林鄭月娥沒有提到在23條本地立法中,將會列出哪些「罪行」。
據了解,《香港基本法》中的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以「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該法條還明文規定,禁止外國政治組織在香港從事政治活動,或與香港本地的政治團體有任何關係。但長期以來,基本法第23條有關國家安全的本地法律在香港一直無法通過。
2003年,香港政府和立法會提出《國家安全法》草案,欲推動23條立法。時任特首董建華提出修訂香港法律中不同條文,將推翻中共政府、偷取官方機密以及所謂「叛國」等行為刑事化,並定出相應罰則,以符合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這些條文內容被指侵犯人權,破壞言論自由。同年「七一」,香港50萬人走上街頭,通過大遊行表示反對23條立法,最終迫使港府無限期擱置了那份草案。
2019年6月,香港爆發了全民「反送中」活動,中共當局在香港警方的配合下,還動用了香港黑社會充當打手,歷時半年多,最終鎮壓了香港這場民間自發的民主抗爭運動。隨後,中共全國人大越過香港立法會,於2020年6月底直接頒布了《香港國家安全法》,列出了「分裂國家、勾結境外勢力、顛覆政權和恐怖主義」等概念寬泛的罪名。
《港版國安法》生效後,港府利用此法對民主派和異議人士進行迫害,先後拘捕和起訴了150多位民主人士和新聞記者,大批香港居民被迫離開香港。
有輿論認為,在《港版國安法》下,整個香港的公民社會與民主力量遭到極大破壞,如果23條立法再獲通過,香港將在中共的威權統治下徹底淪陷。
(記者唐迪綜合報導/ 程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