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精神病院裡還關著多少被迫害的李田田們?

湘西女教師李田田被當地官方強行送進精神病院的事這兩天刷屏了,許多網民為之義憤。

據「民生觀察」網站21日報導,12月18日,因懷疑李田田在微博上聲援被開除教職的上海女老師宋庚一,湖南湘西州永順縣教育局和公安局派人到李田田家「登門拜訪」。12月19日早上,李田田被帶去醫院做了精神病方面的檢查。當天下午,李田田被永順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強行帶走,送進了湘西州精神病院

李田田真的有精神病嗎?從事件發生後她發到網上的求救信息來看,她在緊急情況下思路清晰、表達流暢,對自己面臨的潛在危險也很清醒。她還特意強調了自己的孕婦身分,以期引起網友更多的同情和關注。這說明她精神完全正常,沒有任何問題。李田田的未婚夫王先生也這麼認為。也就是說,李田田其實是被精神病!

退一步說,即使李田田真是精神病,當地官方就可以強行把她送進精神病院嗎?

據劉書慶律師介紹,中國法律並不支持隨隨便便就把人送進精神病院,精神病人強制住院必須滿足一定條件。

他說,中國《精神衛生法》明確規定,「不得違背本人意志進行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醫學檢查」,「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該法律還規定,精神障礙只有嚴重到出現自殘或者傷害他人的行為和危險時,才應當送醫院治療。對於需要送醫院治療的,法律又區分了兩種情形,一種是有自殘行為和自殘危險的,另一種是有傷害他人或傷害他人危險的。前一種情形下,如果監護人不同意住院治療,可以不送醫院治療,但要做好看護管理。後一種情形下,不同意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的,可以要求再次診斷和鑑定。如果不能推翻該診斷,則必須住院治療。

劉書慶律師認為,湘西官方帶著精神科醫生去李田田家裡強行給其診斷,接著又把她送進精神病院,對於一個孕婦,這種行為可能已經危及胎兒的健康和安全,情形很惡劣,已經違法。相關責任人不僅構成行政違法,甚至已經涉嫌犯罪。其中,公安局和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已經涉嫌濫用職權罪、非法拘禁罪,上門診斷的精神科大夫已經構成了醫療事故罪。

當然,法律在中國從來都是裝樣子的,共產黨要迫害人時根本不會把它當回事。湘西官方之所以要把敢於獨立發聲的李田田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其目的無非是為了讓她閉嘴,從此乖乖的做順民。這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也是對公民人權的公然踐踏。

其實,李田田的遭遇在中國並非罕見,像這種被精神病的人還有許許多多,其中包括信仰群體、訪民、異見人士等等。將敢於批評和反對當局的人送進精神病院進行迫害,是中共近年來慣用的一種維穩手段。這麼幹有兩個作用,一是可以令敢言者噤聲,二是可以掩人耳目,所以被稱作「不見血的謀殺」。

大家還記得潑墨女孩董瓊瑤?之前她不就是因為公開批評當局最高領導人而被強行關進精神病院進行迫害的一個例子嗎!另據「追查國際」的調查結果顯示,用「精神病治療」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布中國至少23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上百所省、市、縣、區的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從案例的數量及分布範圍看,對法輪功學員的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是一個有計劃的、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政策,目的是通過藥物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李田田的案例揭開了 「精神病院裡的罪惡」的冰山一角。希望這起事件能喚起國際社會和更多的正義人士,來關注和聲討中共以精神病的名義對成千上萬李田田們的非法迫害。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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