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最近封鎖了批評中共的帳戶。這是可悲的,但它也迫使我們真正開始考慮西方社交媒體和大型科技公司應該如何捍衛言論自由,而不是被中共政權等專制國家用做反對我們的工具。
如果完全不受管制,以技術為基礎的言論自由平台將對自由社會造成損害。這並不完全是一個新問題。然而,近年來,隨著威權國家開始利用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油管(YouTube),甚至領英(LinkedIn)進行造謠活動,影響選舉,分裂社會,並造成嚴重破壞,情況變得更加麻煩。
當人們呼籲科技公司對破壞自由社會的專制國家採取適當行動時,他們有一個相當一致的藉口,即他們的平台最終將帶來更大的言論自由,因此他們不應該被迫採取行動。這個冠冕堂皇的論點既空洞又無知,特別是在這個時代。試圖獲取更多的利益才是阻礙大型科技公司採取任何實際行動的原因。
2015年,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臉書創始人)請中共領導人習近平為他未出生的孩子起名,在污染嚴重的北京慢跑,試圖以此來討好中共。他這些形象是任何公關活動都無法反駁的。這表明扎克伯格對中共的真正忠誠,當然與言論自由無關。
科技公司的這些已被徹底揭穿的藉口與君主主義者主張保持君主制的藉口相似——君主制帶來了經濟利益(雖然這種利益沒有明確定義,也從未得到實際證明)。商業遊說團體為北京違反經濟和貿易的行為辯護時也有類似的言辭——自由貿易將以某種方式導致中國的民主、言論自由和法治。我們知道這種說法是空洞和錯誤的,但它不斷重複,直到我們中的某些人接受它。
處理我們社會內部的假新聞和謠言,肯定是一個漫長而艱難的征程。但是,當中共、俄羅斯和其它專制或新極權主義國家,使用我們自己的言論自由工具來反對我們時,解決辦法其實很簡單。
以推特為例。如果一個國家禁止其人民訪問推特,那麼我們就禁止該國訪問推特,包括政府官員。這應該適用於中共政權,因為它在中國大陸正式屏蔽了推特。然而,一些公民已經能夠繞過「防火牆」,中國大公司可以通過政府批准的VPN訪問推特。
這樣的政策甚至不必觸及某些棘手問題,比如在這樣的平台上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相反,它將以一個簡單的答案回答一個簡單的問題:使用該平台的國家是否允許其自己的人民獲得相同的訪問權限?如果不允許,那麼它自己就該被禁止:以牙還牙,以權限換權限。
這一政策不僅會給專制國家增加真正的壓力,迫使它們為其人民開放獲得此類工具的機會,而且會嚴厲限制它們利用他人在美國散布虛假信息,影響英國選舉結果,或試圖分裂歐盟的能力。
「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已經對中國國家廣播公司和中央電視台進行了反制,並在幾個國家成功地將他們趕了出去。(註:總部位於西班牙馬德里的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致力於在亞洲一些最惡劣的人權環境國家從事並支持當地實地活動。)
對中共來說,這是威信的喪失。但實際上,北京的造謠工作幾乎全部是在社交媒體上進行的,在電視上收看其陳腐新聞節目的觀眾寥寥無幾。事實上,在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在英國被吊銷執照後,一位線人告訴「保護衛士」,CGTN用「僅限社交媒體」的政策取代了它「社交媒體第一」的政策。它知道什麼才是真正重要的。
「以權限換權限」的策略簡單、公平、可預測、開放,還有一個好處是相當容易實施。任何獨裁政權都不能叫喊「狼來了」,因為有了這樣一個公開和公平的政策,結果將完全取決於他們自己。
給那些剝奪人民自由的獨裁者一個簡單的選擇,讓他們自己決定。
我最奇怪的就是,作為一種選擇和一條前進的道路,它甚至沒有被討論過。不知為什麼,這個策略似乎超出了人們的想像。相比打擊網絡機器人、尋找戀童癖者和那些在網上犯罪的人所需的資源,實施這樣的策略比較容易。
更好地管理網上謠言將是一個漫長而史詩般的鬥爭,在這個時代沒有人擁有所有的答案。然而,有些領域是黑白分明的,當我們思考更大的謠言問題時,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現在我們的社交媒體巨頭應該採取一些實際步驟來捍衛和促進言論自由,而不是僅僅給我們一些空洞的表態。
作者簡介:
Peter Dahlin是非政府組織「保護衛士」的創始人,也是總部設在北京的中國非政府組織「中國行動」(2007-2016)的聯合創始人。他是《媒體審判》(Trial By Media)一書的作者,也是《失蹤者共和國》一書(The People’s Republic of the Disappeared)的撰稿人之一。他從2007年起住在北京,直到2016年被拘留並被關進祕密監獄。隨後他被驅逐出境並被禁止入境。在去中國之前,他為瑞典政府工作,處理性別平等問題。他現在住在西班牙馬德里。
原文「How Western Social Media Can Do More Than Just Pay Lip Service to Uphold Freedom of Speech」刊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