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真相 廣東省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5日訊】外界近日獲悉,廣東省4位法輪功學員陸國坤、張惠、吳玉娟、王某順,因傳播法輪功真相遭非法判刑

廣東茂名市電白區陸國坤遭非法判刑3年6個月

據明慧網報導,茂名法輪功學員陸國坤,2020年7月在廣州南沙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沙區公安分局國保和金州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關押到南沙區看守所。

2021年5月14日,陸國坤遭廣州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勒索罰金5千元人民幣(下同)。

廣州市海珠區76歲張惠遭非法判刑4年

廣州法輪功學員張惠,因遭警察懷疑用網絡傳播法輪功真相,2019年遭綁架並非法抄家。

2020年底,張惠遭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5千元。張惠依法上訴。

2021年2月23日,廣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深圳市79歲王老先生遭非法判刑1年7個月

深圳王老先生家住福田區,因向民眾免費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遭深圳福田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2021年初,王老先生遭南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並勒索罰金2千元。王先生不服判決上訴。

2021年4月20日,深圳市中級法院駁回王老先生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揭陽市吳玉娟女士遭非法判刑4年6個月

吳玉娟女士今年44歲,是廣東省揭陽人。

2020年,吳玉娟因用真相幣傳播法輪功真相,遭警察綁架並抄家,抄走5千元現金。

吳玉娟未修煉法輪功的丈夫也一同遭綁架,並非法拘禁10天。

2020年12月15日,吳玉娟遭揭東縣法院非法判刑4年6個月,並勒索罰金5千元。

明慧網原文:廣東茂名市陸國坤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文字整理:李樂真/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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