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孟晚舟獲釋當天,她的律師之一威廉·泰勒(William W. Taylor III)發表聲明稱,「孟女士沒有認罪,我們十分期待14個月後對她的指控將被完全撤銷。」
9月25日,《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也在微博發文稱,「在中國政府的強大協助下,孟晚舟最終以不認罪的方式得以獲釋」。
然而,據BBC報導,美國司法部再三強調,孟晚舟已經認罪,會繼續對華為進行調查。美國司法部週五發布的新聞稿說:「在簽訂延期起訴協議時,孟晚舟已經為她在實施欺騙全球金融機構的計劃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承擔責任。」
那麼問題來了,孟晚舟到底有沒有認罪?顯而易見,關鍵在於她與美國司法部簽訂的暫緩起訴協議中究竟包含了哪些具體內容。
仔細閱讀這份協議的文本,不難發現它其實是一份暫緩起訴的和解書。沒錯,在這份和解書裡,孟晚舟確實對多項銀行欺詐指控表示不認罪——嚴格地講,因為案件還沒到最後庭審的階段,所以也不存在孟是不是要當庭認罪的問題,但孟在和解書裡卻承認了美國司法部幾乎所有的事實指控,而且不得反悔或改口。
那麼孟具體承認了什麼呢?
1 . Skycom這家香港公司在存續期間是受華為控制的(見協議第2頁);2 . 華為通過Skycom向伊朗銷售了包含美國芯片的設備,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見協議第3頁);3 . 孟和華為在與香港銀行開展金融業務的事實,隱瞞了華為與Skycom的真實關係(見協議第4頁)。
孟晚舟這麼做,打個通俗的比方,就好比檢察官在舉證了具體的犯罪事實之後,指控嫌疑人犯了殺人罪,嫌疑人對檢察官說,你舉證這些都是事實,我沒有異議,但我不承認自己犯了殺人罪。
那麼,孟晚舟為何一方面承認美國司法部的指控,另一方面又不認罪呢?我分析,這很可能是中美在背後做的一筆交易,就是雙方在這樁案子上各退一步,孟晚舟承認美國司法部的指控,美方不但保全了面子,而且將來可以據此起訴華為;美國則在孟晚舟不認罪的情況下放人,孟晚舟的面子,其實是中共的面子,也得以保全了。
那麼話說回來,孟晚舟到底有沒有認罪?要我說她其實是在玩文字遊戲,以圖金蟬脫殼。不過,別看她表面上沒認罪,但既然承認了美國司法部指控的事實,違反的美國相關法律又是現成的,實際上這不就等於承認自己犯罪了嗎?用中國話講,這叫什麼?這叫嘴硬!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