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25日訊】前明尼蘇達警察「沙文」,打算對「弗洛伊德案」的判決,提出上訴。
沙文說,他打算以14個理由提出上訴。其中包括,法官卡希爾拒絕了將審判移出「亨內平」 縣以避免審前宣傳的這個請求、當法官拒絕在審判期間,隔離陪審團,並拒絕推遲或重新審判時,濫用了自由裁量權。
去年5月,非裔美國人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因涉嫌使用假鈔被捕時,前警察沙文單膝跪壓他的頸部超過8分鐘,致使弗洛伊德失去意識,經搶救無效死亡。該案引發社會強烈關注,並隨之爆發席捲全美的黑命貴運動。
今年6月,沙文被判二級過失殺人、三級謀殺和二級謀殺,罪名成立,被判刑入獄22年半。
新唐人記者趙鳳華、明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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