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台集團前董事長被判無期 曾受賄5公斤金鼎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24日訊】中國貴州茅台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日前宣判,袁仁國受賄1億多元(人民幣  下同),被判處無期徒刑。官方披露,經銷商為討好袁仁國,曾送給他一個5公斤「仁國」金鼎。

貴陽中院微信公眾號9月23日發布消息,貴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茅台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

經審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袁仁國先後利用擔任貴州省茅台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台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台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29億余元。

法庭稱,袁仁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所有個人財產。鑒於袁仁國受賄2050萬元系未遂,且主動交代受賄犯罪事實,積極退贓,因此從輕處罰。

現年65歲的袁仁國,貴州仁懷人,1974年進入貴州茅台酒廠工作,有中國釀酒大師點稱號,享受中共國務院特殊津貼。

袁仁國從一名釀酒工人一步步成為「一把手」,擔任貴州茅台董事長達18年,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8年。

2018年5月,袁仁國不再擔任貴州茅台公司控股股東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相關職務。

2019年5月,袁仁國被查。2020年1月12日,中共反腐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開播,披露袁仁國收受5公斤黃金「仁國鼎」、以及貴州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王曉光藏4000多瓶茅台酒等案件細節。

專題片指出,袁仁國利用手中權力違規批專賣店、批「後門酒」搞政治攀附,透過利益輸送找「後台」、尋「靠山」。

大批經銷商、供應商千方百計和袁仁國拉關係、搭人脈,有個經銷商為了討好袁仁國,送給他一個5公斤金鼎,上面刻有「酒冠黔仁國」五個字。

袁仁國靠「批酒」謀取巨額私利,自2004年以來,僅袁仁國妻子和兒女違規經營茅台酒就獲利2.3億餘元。

袁仁國落馬後,2019年茅台集團先後有11名高管落馬,大陸網民嘲諷茅台集團是「落馬專業戶」。

另外,中紀委在專題片中介紹,袁仁國把茅台經營權作為搞政治攀附、撈政治資本的工具,違規為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等人及其親屬辦理茅台酒經營權,並增加配額指標。

已落馬的貴州前副省長王曉光通過袁仁國等人,長期做著賣茅台酒的無本生意。他為家人和親屬辦了4張茅台特許專賣經營權,7年獲利4000多萬元。

2018年3月23日,王曉光被採取留置措施,他家中一間房子被發現堆滿了茅台酒,數量達4000多瓶。

而王曉光在聽到調查的風聲後,已經把一批價格最貴的年份酒分批倒入自己家的下水道。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副主任夏曉東介紹,王曉光的妻子看到他在衛生間裡倒酒時感嘆,扔也扔不掉,喝也喝不了,送也送不完,倒也倒不盡,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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